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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青岛市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青人社规〔2022〕1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副高级)2022年12月23日评审通过的1531名中小学高级教师、530名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190名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职称取得时间自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附件:2022年度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副高级)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