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妥善应对当前形势,满足后疫情时代不同场景人民生命健康需求,通过科技引领支撑加快提升我市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号)和《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6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23年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生命健康领域)中启动一批应急攻关项目,支持我市有关单位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方向1:智能化呼吸系统感染分泌物排出设备的研发及产品化
研究内容:针对新冠患者分泌物排出困难,导致气道阻塞、心律失常、呼吸窘迫,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现有设备无法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呼吸道分泌物排出,医护人员工作量巨大等问题。研发一种智能化呼吸系统分泌物排出设备,根据不同患者的呼吸频率、强弱及其他相关生理参数,在指定范围内定制化调整分泌物排出设备的输出频率、振幅等,解决临床中分泌物排除过程舒适度差、排除效果不佳等技术问题。
考核指标:完成一种智能化呼吸系统感染分泌物排出设备的研发和产品化。设备的振动频率设定范围:10-60Hz;振动频率输出准确性:显示设置与输出值误差不超过±5%;叩击头振幅误差不超过±10%;设备输出振动频率变化率不超过±10%。完成具备患者病情数据采集、智能分析、自动形成工作参数等功能的智能化呼吸系统感染分泌物排出设备样机的开发,提交产品上市注册,申请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方向2:基于高密度弥散等离子体协同消杀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研究内容:针对后疫情时代,提升密闭空间空气质量的迫切需求,为解决常规等离子体技术消杀作用距离短,人机共存条件下密闭空间消杀时间长等问题,通过高密度等离子体喷射技术、滤网高效抗菌季铵盐涂层和纳米催化剂制备技术的研发,研究等离子体远距离喷射及其与抗菌涂层和纳米催化的协同消杀系统,突破实现喷射型等离子体协同技术对空气和物表致病微生物的快速消杀,构建不同应用场景下高效消杀产品体系,实现喷射型等离子体消杀模块、抗菌涂层材料及成套系统的产业化。
考核指标:等离子体密度达到5×1017-3×1018m-³,等离子体中灭菌因子的作用有效距离≥5m,运行期间室内氮氧化物、臭氧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离子体模块寿命>30000h,对不锈钢物体表面铜绿假单胞菌灭活率≥99.9%;对木质表面金黄色葡萄球菌灭活率≥99.9%;空气中不低于5种典型指示菌灭活率≥99.9%;季铵盐抗菌涂层致密、无孔隙,与基底材料结合紧密,在1m/s的水流冲刷条件下,1小时的涂层剥落率<1%,季铵盐涂层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灭活率≥99%;纳米催化剂对等离子体消杀能力具有协同增强作用。申请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完成技术产品申报不少于3个,产品推广应用单位不少于5家,实现产品产值2000万元,利税400万元。
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方向3:基于防治康一体化的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复方研发与推广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新冠肺炎致病性复杂和特异性治疗药物缺乏的现状,结合中医临床病证特点,开展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的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康复等一体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建立对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生命全周期的体内和体外筛选平台,并以此为基础,开展中医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的抗病毒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建立相关病证模型、开展工艺优化及质量标准评价、药效作用机制等研究,形成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并临床推广应用。
考核指标:突破新冠肺炎中药新药研发关键技术,建立符合生物安全条件下的抗SARS-CoV-2的体外靶点药物筛选平台4个、SARS-CoV-2的动物模型1个。筛选中医经典名方及临床经验方不少于50首,鉴定并筛选单体成分不少于200种,明确其药效作用。研发用于增强免疫力,减轻瘟疫外感、焦虑障碍及“脑雾”症状的中药复方制剂。完成临床样本疗效验证不少于100例,推广应用单位不少于3家,受益患者不少于3000人次。获批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院内制剂)1项。在此基础上开展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申请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
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方向4:人机共存远紫外新冠病毒消杀产品开发及应用
研究内容:针对传统新冠病毒消杀方式消毒持续性低、消杀时间长、消杀不彻底等缺点,聚焦公共卫生领域安全消杀防控需求,通过全反射涂层材料、高效杂峰阻断滤光片材料、光源光场辐射模拟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集成结合智慧化平台和大数据系统对设备进行健康管理和远程运维服务技术,形成高精确度、无害化人机共存式消杀新冠远紫外产品,构建多元化远紫外产品研发平台。
考核指标:建立一套专业化、多元化、适用范围广的人机共存式远紫外消杀技术方案,实现1种灵敏度高、消杀效率高、能够智能控制远程运维无需专人管理的人机共存消杀新冠远紫外产品的产业化,满足公共卫生场所、交通场所等安全消杀需求,产品消杀光源主要为222nm远紫外波段光源,产品消杀效率≥99.9%,有效消杀时间响应为≤2s,产品使用寿命≥10000h,能够实现远程通信和定位以及消杀大数据收集;制定222nm远紫外消毒技术规程团体标准1项;完成消杀产品注册备案至少1项,实现年产人机共存消杀新冠远紫外产品400台,实现利税100万元以上。
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和单位须符合上述申报领域方向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号)、《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号)、《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6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或企事业单位。涉及科研伦理的须符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二)申报单位应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同时,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知识产权明晰,具备核心技术和配套资金保障,科研经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应急攻关项目不受在研项目数量限制。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五)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六)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为2021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医疗机构应在次年青岛市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中填报医院科研项目(课题)情况(107-4表),医院科研活动及相关情况(107-5表)。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八)若申报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相关问题,申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或综合绩效评价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个月。
(二)支持项目和资金数量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或里程碑节点考核结果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项目申报账号,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登录后,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3”—“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例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生命健康领域—应急攻关),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相关附件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6.申报单位项目伦理审查初核意见(加盖伦理委员会章);
7.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8.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9.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3年1月19 日10时至2023年2月5 日17时)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2月 6 日17时前完成项目在线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四)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电话:85911341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婷婷电话:88728768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联系电话:85911316
3.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532-80993136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