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西海岸新区、高新区等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号)、《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6号)规定和科技协作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3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协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方向1:定西中药产品的开发以及在动物养殖替抗上的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定西地区中药传统生产工艺落后,中药在靶细胞浓度较低等问题,开展甘草粗提物的研制、甘草复方产品的开发,中药与微生态、酶制剂组合的功能性添加剂开发,中药发酵工艺开发,实现中药在养殖中的抗生素替代,为助力定西市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考核指标:
(1)开发甘草提取工艺1套,甘草粗提物中甘草酸含量不低于9%;
(2)开发中药发酵工艺1-2套,白术内酯的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0.5mg/ml;黄芪经发酵后多糖含量提高不低于80%,得率提高不低于50%;
(3)开发功能性中药产品不少于5种,建立天然植物提取物生产线1-2条,年中药材处理量300-500吨;
(4)功能性中药替抗产品辐射推广养殖场不少于25家,包括禽类不少于100万羽,反刍动物不少于1000头。为养殖户降低10-20%的药费投入,减少抗生素30-40%的使用量,降低肠炎腹泻类等疾病发病率50%以上;
(5)每年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赴定西开展科技培训、现场指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少于200人次。
(6)项目实施地点须在甘肃省定西市。
方向2:定西高原夏菜尾菜肥料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
研究内容:针对定西地区夏季蔬菜收获季节,尾菜大量堆积、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围绕尾菜肥料化利用,研发适宜高原地区的立体化、智能化、尾菜肥料化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开发尾菜肥料化利用智能化系统集成工艺,提升西部高原地区尾菜资源化利用水平,为助力定西市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考核指标:
(1)研发尾菜绿色、低碳肥料化利用系统性集成工艺(有机质转化效率提高30%以上,尾菜中氮、磷元素肥料转化效率提高25%以上,发酵工艺降低能耗25%以上,温室气体减排20%以上),同时实现尾菜水分的回收利用,节水效率提高40%以上;
(2)建立示范基地1处以上,并开展相关技术推广应用;
(3)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制定定西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1项;
(4)每年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赴定西开展科技培训、现场指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5)项目实施地点须在甘肃省定西市。
方向3:橄榄油微胶囊技术开发及其在新产品中的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橄榄油的营养活性物质易损失,橄榄油的储存时间短,产品单一等问题,通过开展微胶囊壁材的筛选与制备、橄榄油微胶囊制备和产品的品质分析,开发橄榄油微胶囊粉末;探索油脂微胶囊粉末在食品中的应用,扩展橄榄油的营养因子,丰富产品种类,提升油橄榄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该项目实施带动,将陇南市武都区油橄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当地龙头企业培养高端人才,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考核指标:
(1)开发一套专有的橄榄油微胶囊壁材和包埋技术工艺,提高橄榄油的储存效率和稳定性;
(2)将橄榄油微胶囊技术应用于不少于1项新产品,并进行新产品推广或科技成果转化;
(3)发表相关科技论文不少于2篇,申请专利不少于2项;
(4)每年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赴陇南开展科技培训、现场指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次,为企业培养高端研发人才不少于2人。
(5)项目实施地点须在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
方向4:陇南花椒种质资源圃建立及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陇南花椒栽培品种单一、病虫害频发等问题,引进适合当地种植的新品种,建立种质资源圃;开展以根腐病、流胶病等病害发生规律机制研究,开展以天牛、蚜虫为主的花椒主要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通过项目实施带动,更好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考核指标:
(1)引进适合陇南当地种植的花椒新品种不少于10个,建设50亩种质资源圃1处,为花椒新品种选育提供种质资源和优异亲本;
(2)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不少于2处,总面积不少于200亩,制定花椒根腐病和流胶病、天牛和蚜虫为主的陇南花椒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标准,并进行推广应用;
(3)发表相关科技论文不少于2篇,申请专利不少于2项;
(4)每年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赴陇南开展科技培训、现场指导,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次。
(5)项目实施地点须在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礼县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和单位须符合上述申报领域方向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青科规〔2021〕16号)、《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1〕21号)、《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21〕6号)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规范的运营管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同时,应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知识产权明晰,具备核心技术和配套资金保障,科研经费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申报单位须与实施地高校院所或企业合作组织实施。
(三)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科学性、有效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的,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项目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有超过2项(不含2项)在研项目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3年验收的项目除外)。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五)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包括自筹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六)申报单位为科技统计调查纳统单位的,应提供上年度研发统计填报材料。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为2021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七)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每个方向拟支持项目1项,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或综合绩效评价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二)2023年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度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项目申报账号,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登录后,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3”—“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例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现代农业领域—科技协作),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相关附件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6.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7.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8.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3年1月19日10时至2023年2月12日17时)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 2月13日17时前完成项目在线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按时提交的,方可视为完成申报;其余情况均视为未完成申报。
(四)业务咨询及监督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电话:85911341
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婷婷电话:88728768
2.监督电话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联系电话:85911316
3.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532-80993136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