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C类)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
为做好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C类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
二、资金性质
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三、资助类型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40万。
四、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五、项目申报
(一)申请
请符合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chinapo.mca.gov.cn)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服务支持下载专区(www.jiuqi.com.cn),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进入系统,“帮助”选项里“系统使用指南”社会组织)完整填写并导出JIO格式电子项目申报书和Excel版申报材料,按程序进行报送。每个社会组织只可申报一个C类项;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评审
1.评审条件。初评主要以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重点,从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以及项目的示范作用发挥和实际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评审方法。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效益”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3.评审结果。初评排序结果向社会公开。初评排序结果报民政部评审,最终项目执行单位以民政部评审结果为准。
六、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符合申报条件的要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谋划,科学设计,确保项目可行性。
(二)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根据项目资助范围,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进度管理,规范、高效、透明执行项目。
(三)项目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对违反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于5月16日(星期三)17:00前将以下材料发到青岛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邮箱(mzetflc@qd.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C类项目+社会组织名称),逾期一律不受理。
1.JIO格式电子项目申报书;
2.Excel版申报材料;
3.党建情况说明和社会组织章程电子版;
4.配套经费来源说明电子版;
5.银行开户证明PDF版;
6.2020年1月1日至今,所取得的主要荣誉和业绩(简要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附件: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
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指南(社会组织)
附件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8579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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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岛 市 民 政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