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文件
青民政议字〔2022〕79号 签发人:王 哲
青岛市民政局
关于对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010328号
提案的办理意见
李宗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返还道教场所荒草庵的提案》(会字14010328号)收悉,我局会同市委统战部、崂山区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荒草庵位于浮山南麓,始建于明朝,原有大殿2座,东西厢房各3间,现存有旧殿3间及2棵树龄500余年的银杏树。1998年,荒草庵被崂山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荒草庵的使用管理单位为青岛市社会福利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变更文物保护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的规定,市社会福利院仅作为荒草庵的使用管理单位,无权对其所有权、管理权进行移交。
二、荒草庵保护修缮情况
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市社会福利院自筹了部分资金对荒草庵倒塌的院墙及古银杏树进行了维修和加固。2021年,我局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将荒草庵整治事项提报市山头公园整治工作指挥部研究,最终将荒草庵及周边环境整治纳入了浮山片区山头公园整治计划。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土地划转工作情况
为加强荒草庵及周边区域的有效保护和利用,前期市社会福利院已提出将荒草庵及周边区域土地权属划转崂山区的意见,崂山区已初步同意该意见。目前,我局正在对该事项进行研究审议,下步将按规定履行土地权属划转相关手续。
荒草庵历史上曾经是道教活动场所,但因产权、使用权等问题,目前尚未恢复宗教活动,不属于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其周边控规也未规划为宗教用地。下一步,待荒草庵及周边区域土地权属划转崂山区后,将由崂山区牵头研究将荒草庵交给道教界使用和管理的可行性。
青岛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靳威松,联系电话:8901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