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争创树”活动为载体,扎实践行“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承担的迎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检查任务,我市成功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市数字化普法入选全国首批农业农村普法十大典型案例;我市办理的“经营假种子不予处罚案”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夺得全省首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比武大赛和全省首届饲料兽医监管执法岗技能大赛“双第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局系统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集中研讨。邀请教授进行授课培训,局系统学习培训率达100%。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亲自研究部署重要法治工作7次,年终述职时带头述法,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述法评议。三是有序推动全市农业地方立法。《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修订)》《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分别纳入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规划。四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设立公职律师岗位,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聘任法律顾问,对决策事项、合同、行政处罚案卷等材料合法性审查率100%。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及时率均达100%,定期清查并主动公开清理结果。对2016年以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集中录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五是扎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将全部文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建立审查台账。邀请惠企律所参与制定惠企政策,确保制发文件全部合法合规。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建立“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监管事项覆盖率、录入及时率和抽查覆盖率等均达100%。年内随机抽查670余家次。动态更新权责清单327项并主动公开。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数量居全省第一。二是严厉惩处涉农违法行为。在全国农业执法系统率先启动执法比武技能竞赛,持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启动青岛市种业执法提升年暨农业交互执法行动,开展10项执法攻坚行动,全市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61起,罚没款493万余元,收缴销毁假劣农资20余吨,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种植业、畜牧业、农机行业办案能力、办案质量稳居全省第一。
(三)持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积极接受监督指导。承接办理12345政务热线、政府信箱和问政青岛等1400余件,组织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活动4期,全部按时回复办结。高质量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建议提案104件,办结率、满意率、面复率均达100%,市人大、市政协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实现广度深度“双提升”,获市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202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全部按规定向申请人答复。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2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一起裁定撤诉,一起延期开庭。
(四)全力提升农业农村法治水平。一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在全市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示范户授牌活动。遴选认定700多家示范户,占比达89%,超出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50%的规定目标。二是积极组织普法宣传。制定《青岛市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和系列活动方案,组建志愿服务队。落实学法制度,开展网上学法考法,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会前学法、“每月一讲”等学法12期。参与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组织《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一周年普法活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60余次,参加山东乡村广播普法宣传活动,年度普法人数15万余人次。三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农业执法机构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聚焦利企便民,将58%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为即办件,缩减审批时间85%以上,对7个事项推行“无感审批”服务。全年农业行政许可办理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四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印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办理规程(试行)》,完成中央交办信访积案3起,办理省级转办的群众反映问题80件次,办结市信访局交办信访件12件次。收到群众通过公开的电话、邮箱等反映的问题215件次,已全部办结。处理涉嫌违法行为投诉131件,调解办结率100%,无一起负面影响。
二、存在问题
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直接决定着农村法治建设的进程,近年来我局集众智合众力,竭力解决农村普法宣传教育难题,数字化普法入选全国首批农业农村普法十大典型案例。但是,由于农村治理的复杂性和普法机制尚不健全,导致农村普法系统性不够完善,普法宣传效果尚未显现,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尚未最终打通,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开拓普法宣传新思路。创建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宣传品牌,提升青岛农业法治综合品牌影响力,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二)积极推动地方特色立法。将《青岛市种业促进条例》列入市人大重点立法计划,按计划推进《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修订)》《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通过立法,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发展。
(三)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强化执法案卷审核,保持省内优秀案卷领先,争取国家级优秀案例和指导性案例。面向社会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测评,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四)加强专项执法力度。聚焦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美丽乡村建设,构建跨区域协作机制,增强与其他地市执法联动,开展农业专项执法行动。
(五)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所需所盼,坚持数字强能,持续拓展网办深度和广度,着力提升审批服务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打造有速度更有温度的农业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