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将至,面对当前疫情叠加的形势,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发出《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五种手段,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一是以进销差价率直报手段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要充分认识到“稳价”与“保供”的关系,以高度的责任感增强判断力和敏锐性,密切关注节日市场秩序以及疫情发展动态等情况,积极投身全市疫情防控价格监管工作。
二是以市场巡查手段提供“保供”信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服务“保供稳价”工作大局,及时共享信息,严防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以提醒告诫手段引导经营者自律。运用价格提醒告诫的预警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上门服务、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开展多层次的价格提醒告诫,持续规范经营者标价行为。
四是以严格的监管手段促市场稳定。要求经营者继续执行好青岛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发现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特殊时期要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的做法,震慑借机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五是以信息共享手段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要认真核查,依法依规、合理分类处置、及时通报职能单位,构成危害行为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要求全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诚实守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市、区、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依规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努力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