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山东省审计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审人字〔2018〕26号)要求,现将报送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程序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并且取得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符合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程序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有关信息资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提交的业绩证明、论文等材料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专业相符。
2.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审核把关。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有关政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规定执行。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区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情况确定。其中,实行按岗评审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2017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二、申报评审方式
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电子材料,同时报送部分纸制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分别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28.251.110:8185)注册个人和单位帐号,在线填报和上传数据。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个人申报:登录系统、注册个人账号信息、填写保存信息数据、打印评审表、上报数据、原始评审材料至申报人员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登录系统、注册单位账号信息、接收审核个人数据、设置申报路径(根据人事档案管理关系,至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各区市人社局),上报数据、报送原始评审材料。
3.主管部门:登录系统、注册单位账号信息、接收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数据、设置申报路径(至市审计局),上报数据、报送原始评审材料。
4.市审计局:登录系统、注册单位账号信息、接收审核数据、打印上报表格、设置申报路径(至市人社局),上报数据;市人社局接收审核数据、上报数据至山东省审计厅。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审计师或相关系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6.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1份。
7.反映工作经历,担任主审的审计项目(审计调查、专项审计)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科研课题立项依据、报告等材料原件,不超过5项;反映审计业绩成果的奖励证书等原件,不超过3件;反映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代表性着作、论文、作品原件,不超过4件。
8.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9.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日期填写完整。
3.申报人员在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的下方“承诺人”处签名,确保评审材料真实可靠。
4.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省内使用成绩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成果证书等原件,单独放在一个文件袋内,文件袋上应列明证书名称和数量。
5.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若提供的文章发表在报纸上的,应一并提供该报纸的完整版。
6.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统一放置在纸质文件盒(或文件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
四、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单位”名称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处(科)室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规范名称,不得填写“中级”“审计师中级”“中级审计师”等不规范名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统一填写“高级审计师”。
2.“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从高中毕业之后填起;“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上院校所盖公章一致;“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为准;“学制”填写年限,例如“三年”“四年”等;“学位”填写学位名称,没有的填“无”。此处“学历”为依据学历。
“第一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依据学历”是指参评本年度高级审计师所依据的学历。第一学历、最高学历、依据学历可为同一学历,也可能互不相同。
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不得填写“本科、专科”等不规范名词。
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中央党校学历,填写“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大专”;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学历,填写“省委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省委党校大专”,不得填写“大学、本科”等广义名词。
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省业余大专”。
4.“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是指依据学历的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采取院校/专业的填法,比如:2001年6月,山东财经大学/审计学。
5.“外语考试成绩”填写语种、类型、级别和分数,比如:英语综合B级80分、日语B级80分;未取得的填写“无”。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具体考试通过模块和免试模块,或者填写“无”。
7.“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比如:2012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2012.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2012.10/3。
8.“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填写“审计”等简洁规范名称。
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各年度考核情况,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10.“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的工作业绩(包括:参加的主审项目、完成任务情况、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
11.“任现职后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成果和奖项(根据“人发〔2002〕58号”中评审条件相关要求填写)。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比如:x年x月。
“等级”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信息,无法明确等级的可不填。
“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比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为第2位的,填2/3,依此类推。
12.“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着作、作品等”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发表或出版的论文、着作、作品(根据“人发〔2002〕58号”中评审条件相关要求填写)。
“时间”填写报刊或着作的出版时间,比如:x年x月;“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题目”填写应先注明“论文”“着作”,然后写作品名称、页数。比如:“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审计实时控制》P35”。
“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
13.“成果及受奖情况”和“论文、着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取得审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最能反映本人审计业务能力和审计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论文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
成果奖励每项不超过3件、论文作品每项不超过4件,每件附件限定为一个。论文作品的附件上传正文页即可,正文多页的,请上传带有论文标题和作者信息页或多页合并扫描。附件大小1M以下,上传jpg格式,不得上传PDF格式、压缩包等,不得上传倒置或旋转90度的照片,不得上传过小或不清晰的图片。成果奖励中的必填项为“项目名称”“时间”“批准机关”,等级和位次应据实填写,没有明确等级的可不填写。
14.“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中“具体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名或人名章、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日期”四要素缺一不可。
(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1.“单位(盖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
2.“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是指本单位组织推荐时,成立的 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被推荐申报人数”是指此次被推荐申报高级审计师评审的人数。
3.“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单位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至23日。请各区(市)、市直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审计局人事处(青岛市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1803乙房间,联系电话:83876270)。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由《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中申报条件所规定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底;呈报的审计项目、成果奖励、着作论文等材料,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底。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收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执行,每人收取360元,交市审计局人事处。
七、严肃评审纪律
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否则取消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对各区(市)、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把关不严材料失真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17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2.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审计局
2018年4月8日
附件1
2017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
| 单位规格: |
| 填报时间: | 年 月 日 | ||||||||||||||||||||||||||||||||
申报人员姓名(全部): |
| 申报人员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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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人员编制 |
| 实有人数 |
| 主系列岗位 |
| 辅系列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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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岗位 |
| 岗位类别 | 管理岗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工勤技能岗位 | ||||||||||||||||||||||||||||||||
| 主系列 | 辅系列 |
| 技术工 | 普通工 |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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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
| 等级 | 合计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一至四级小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至七级小计 | 五 | 六 | 七 | 合计 | 八 | 九 | 十 | 合计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
设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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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系列 | 设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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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系列 | 设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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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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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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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 (盖章)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时间:2017- -
序 号 | 姓名 | 岗位 类别 | 现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 现聘岗位名称 | 是否 兼岗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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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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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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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应对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
兼岗人员需提交有效的兼岗审批证明。
当年度申报人员应在备注一栏标明。
4.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与聘任岗位不一致的,应在备注一栏标明。(如:已经通过评审取得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现仍被聘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等情况)
附件3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
| 被 推 荐 申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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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开” 内 容 |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 2、公开任职条件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3、公开推荐办法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 |||||||||
如果认为单位做到了上述要求,请在下面栏目中签名 | ||||||||||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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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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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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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2.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
3.此卡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和人事部门各一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