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images/daohangimg.png)
政务全搜索
高级搜索
热搜词 :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9号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价格和费用的通知
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属于“应检尽检”人员,按我市目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二、第三方机构参照执行。
附件:鲁医保发[2021]49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pdf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