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件 |
青岛市总工会 |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
青卫办字〔2019〕3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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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市第七届“健康杯”技能竞赛
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驻青、厂企及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以更加精湛的医术和优质的服务为岛城人民健康保驾护航,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四部门继续举办青岛市第七届“健康杯”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青岛市临床检验技能大赛;
(二)青岛市卫生智慧医疗技能大赛;
(三)青岛市中医药技能大赛;
(四)青岛市公共卫生技能大赛;
(五)青岛市青年临床医师技能大赛。
二、时间安排
自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依次举办各项技能比赛。
三、竞赛评比办法
按照各竞赛项目“竞赛细则”组织实施。
四、表彰奖励
根据各项比赛参赛人数,设一等奖1-3名,二等奖2-6名,三等奖3-9名。按规定分别给予参赛选手以下奖励:
(一)获各项决赛团体第一名的单位(科室),由市总工会授予“青岛市工人先锋号”;获奖单位女职工占职工总数60%以上的,由市妇联授予“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
(二)获得各项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四部门联合颁发名次荣誉证书。
(三)获各项决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四部门联合授予 “青岛市第七届‘健康杯’技能大赛××状元”称号;由市总工会授予“青岛市工人先锋”称号;年龄在35岁以下的,由团市委授予“青岛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是女职工的,由市妇联授予“青岛市三八红旗手”。
(四)获得一等奖的其他选手,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四部门联合授予 “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岗位技术标兵”称号。
(五)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由市卫生健康委授予 “青岛市卫生健康系统岗位技术能手”称号。
五、组织报名
各项竞赛的具体报名时间和竞赛细则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各自培训和竞赛任务,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
(二)各参赛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组织报名,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搭建一个学习、培训、锻炼、提高和发展的平台。
(三)各级工会组织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助,互相配合,抓好竞赛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竞赛活动健康开展。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青岛市总工会
共青团青岛市委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