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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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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制发机关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 成文日期 2018-06-07
      3. 发布日期 2018-06-07
      4. 索引号 00511774200097020180005
      5. 编号 青卫政发[2018]14号
      6.   2018年5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青岛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青政字〔2018〕26号),2018年6月,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青卫政发〔2018〕14号)(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市“十三五”时期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降低结核病疫情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推进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通过呼吸道传播,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结核病防治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市、各部门认真履职,依法防治,落实措施,健全体系,注重结核病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为此,按照“健康青岛”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编制了本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指导,以全面深化医改为动力,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一是突出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规划》明确了地方政府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二是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在于发现和治疗患者,《规划》强化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正确认识结核病的危害,增强群众参与防治工作的主动性。依托分级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巩固防治成果。

          三是突出以患者为中心,加强结核病防治全流程管理。《规划》明确了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要求各机构加强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在结核病患者发现、规范诊疗、随访管理等关键环节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规划》的核心内容

          《规划》首先阐述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总结《青岛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原则。提出到2020年,全市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下降到28/10万的总体目标。从患者及早发现、规范治疗管理、关怀救助、重点人群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指标,主要任务及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防治服务体系,提高防治能力。健全服务网络,明确定点诊疗机构,方便患者就医。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机构职责,各医疗机构由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要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

          二是提高筛查敏锐性,多途径发现患者。加强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加大就诊人群中患者发现力度,开展重点人群的肺结核主动筛查,加大病原学检查和耐药检查力度,及早发现患者。

          三是规范诊疗管理行为,增强治疗效果。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诊疗服务,确保患者全程规范治疗,减少耐药发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推进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住院治疗及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完善儿童结核病防治措施,提高儿童结核病防治能力。加强医疗质量控制。

          四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关怀救助工作。创新肺结核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或按床日定额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

          五是突出防控重点,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防止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做好流动人口及监管场所羁押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

          六是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规范使用和管理。规范抗结核药品临床使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加强药品质量抽检,确保抗结核病药品保障供应,质量安全。

          七是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整合,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全疗程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况。

          八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实效。加强多部门合作,强化全社会参与,创新传播手段,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行为。

          九是加强科研合作,提高科研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医学教育,培养结核病防治人才,提升防治人员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

          四、《规划》的落实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经费落实等3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要求各区(市)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各区(市)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防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2020年组织实施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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