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1-09
        字体大小: 打印

        部门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电话

         0532-85913578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0532-85913579

        办公时间

         9: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网  址

         http://ajj.basexf.com

        电子邮箱

         qdsyjj@qd.shandong.cn

        职  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指导协调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组织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区(市)和功能区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信息汇总上报,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区(市)和功能区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区(市)和功能区等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负责组织并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区(市)政府和功能区管理机构等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的落实情况,参与监督检查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统计分析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中央、省驻青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
        务。培育、引导、扶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发展, 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保障救灾工作。
        (十七)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本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十八)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

         

        姓名

          王保岚

        职务

            党委书记 、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干部、财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姓名

          韩有先

        职务

            党委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危化品监管、行政审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地震灾害防御)等工作

        姓名

          姜书铭

        职务

            党委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应急指挥、救援协调、预案管理、火灾防治等工作

        姓名

          魏刚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机关办公、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

        姓名

          庄建蓉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巡查督查、科技和信息化等工作

        姓名

          管元江

        职务

            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

            协助局主要领导负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物资保障、规划财务等工作

        姓名

          葛福宏

        职务

            二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

            协助局主要领导负责地质灾害救援、地震、应急管理事务服务等工作。负责中国地震局青岛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青岛基地、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

        姓名

          乔汝宾

        职务

            副巡视员

        工作分工

            负责安全生产基础、调查评估和统计等工作

        姓名

          刘培喜

        职务

            副局级领导干部

        工作分工

            负责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防汛抗旱、海洋灾害救援等工作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2-85913578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0532-85913579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机要保密、安全值班、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机构名称

         应急指挥处(挂市应急指挥中心牌子)

        办公电话

         0532-85913515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机构名称

         人事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1205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机构名称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办公电话

         0532-51917132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拟订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市)和功能区防灾减灾工作。

        机构名称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6581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拟订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区(市)和功能区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机构名称

         火灾防治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2-51917025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职  能

        组织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机构名称

         防汛抗旱和海洋灾害救援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2399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组织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河道湖泊、重要水工程和涉水市政基础设施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海洋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机构名称

         地质灾害救援和地震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6952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拟订防震减灾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等工作。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机构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3572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危险化学品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承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机构名称

         安全生产基础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3569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监督检查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机构名称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

        办公电话

         0532-51917515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依法依规指导协调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机构名称

         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6017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国家、省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安市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市重大安全隐患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城市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

        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3562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区(市) 和功能区等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组织并监督指导实施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应急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物资保障和规划财务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6068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市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局机关并指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应急管理装备工作。培育、引导、扶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领域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

        机构名称

         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3571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

        机构名称

         宣传教育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3586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

         科技和信息化处

        办公电话

         0532-85916007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应急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

        机构名称

         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

         0532-85913008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

         青岛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电话

         0532-85916068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0532-85913579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职  能

        受市应急局委托,依法依规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由应急局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查处跨区市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区市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机构名称

         青岛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5695587

        投诉电话

          0532-85913008

        邮政编码

         266071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9:00-17:30

        办公地址

         青岛市同安路10号

        职  能

        1、负责本市及邻区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的信息监测、分析、传递、处理,并向上级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 2、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安全和保护; 3、负责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参与科技监测预报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4、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及有关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5、负责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6、负责地震预警和应急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协助局机关进行地震科普宣传、采集抗震设防数据和地震灾害评估;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