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印发青岛市“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2015年10月27日)
        字体大小: 打印
      1. 制发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 年度期数 2015年第21期
      3. 总期刊数 总第331期
      4. 成文日期 2015-10-27
      5. 编号 青政办发〔2015〕22号
      6.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大力拓展互联网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青发〔2015〕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的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创新人才为根本,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互联网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学习方式、教育模式创新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构建学习型社会中充分发挥互联网的支撑发展和引领创新作用。

          (二)基本原则。

          1.顶层设计、优先发展。将教育信息化作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重点,从体制机制上切实保障基础设施优先建设,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公共资源优先配置。

          2.统筹规划、均衡发展。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和不同区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做好整体规划,把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作为重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3.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探索互联网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改革创新,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终身学习的信息化环境和服务。

          4.应用驱动、持续发展。以教师和学习者的现实需要为导向,开发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开放合作机制,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8年,青岛市建设成为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区。全面建成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联网学习环境,全面提升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全民信息化素养,形成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和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奖励推动、优胜劣汰的资源共建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基础性资源,鼓励企业与各级各类学校合作建设辅助性学习资源,鼓励师生自主开发特色数字教育资源,制定资源审核、奖励、评估、淘汰等机制,保障资源数量与质量。通过企业竞争提供、政府评估准入、使用者自主选择的方式,拓展资源应用主体的选择空间,促进数字教育资源整合汇聚,开展“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形成有效的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二)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将教育信息化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扎实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使信息技术与学科的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资源以及课程实施等融为一体。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的保教模式和课程体系,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强化家园良性互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以互联网为支撑,创新中小学课堂教学环境,变革传统教与学的关系,培育和推广新型教学模式,引导学生依托信息技术实现主动学习、个性学习、合作学习。探索运用三维、模拟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创设与职业教育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情境,鼓励教师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实习实训教学模式。建设青岛特殊教育数字化教学系统,为特殊教育学生开发适应性的数字教学资源。(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参加)

          (三)完善教育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撑教育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教育基础数据库和数据交换标准体系,实现与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数据互通。逐步实现相关数据在政府各部门间开放共享,为教育管理与改革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建立覆盖全体学生与教职工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校务系统。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市教育局、市电政信息办牵头,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参加)

          (四)全力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以终身学习需求为导向,加快汇聚以微课为代表的特色学习资源,搭建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终身教育在线学习系统,为学习者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持。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等高校,推进社区数字化学习中心和“青岛全民学习网”建设,建立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制度,探索实施网络学习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满足学习者多元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实现高等教育服务模式变革,推进青岛市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与青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机结合,推动开展学历教育在线课程资源共享,推广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大数据等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开放学习资源服务。(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大学牵头,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参加)

          (五)做大做强教育信息化产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制定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采取基金、税收优惠等特殊扶持政策,吸引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扶持一批服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骨干企业,推动产学研用结合,建设数字化教育装备产业园和综合服务市场,促进形成新的教育信息化消费需求。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信息化交流合作,举办国际教育信息化产业博览会、高端论坛等活动,引入全球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市成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先行区。(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参加)

          三、重点项目

          (一)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实施教育城域网核心网络升级改造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小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参加)

          2016年,建成教育城域网核心交换枢纽机房,主干网络带宽达到40G。2017年,教育城域网骨干带宽达到100G,区市分中心实现40G带宽接入城域网,每所中小学实现10G带宽接入城域网,城域网连接互联网总出口带宽不低于20G。2017年,全市幼儿园均实现光纤入园,并完成相关信息化设备配备工作。2018年,全市中小学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85%的中小学实现电子书包、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教学应用的实践探索。

          (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制定与国家各类教育平台标准规范相衔接、符合我市实际的统一数据规范和交换标准,建立统一的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包含教育资源、教育管理、智慧校园和“三创”教育4个平台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参加)

          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全市中小学师生基本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拥有满足学习需要的丰富的网络数字资源。

          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完成学籍、人事、学校资产等主要教育管理系统的接入。2017年,基本完成对市级所有教育应用系统的整合,并实现与区(市)、中小学各类系统的互联互通。

          建设智慧校园中心管理平台。2016年,启动智慧校园中心管理平台建设,开展校园一卡通应用,实现对各校智慧校园系统的统筹管理和数据汇总。2018年,全市中小学均开展校园一卡通应用,并探索一卡通延伸至其他社会服务中。

          建设“三创”教育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建成“三创”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为“三创”教育活动提供网络服务和学习空间。

          建设大数据分析系统。2017年,实现相关数据自动归集,建立学生成长、学校管理、教育决策等主题数据库,并建立数据深度应用机制。

          (三)教育资源汇聚共享工程。围绕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以建设微课资源与优课资源为重点,整合数字教育资源,形成与各学科门类相配套、动态实时更新的数字教育资源库。(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2016年,建成青岛教育数字资源开发中心,汇聚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的优质微课资源和优课资源。

          2018年,针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对资源的不同需求,汇聚多方力量,整合共享1000门优质网络课程及配套资源。建成中小学信息化学科工具及应用系统。

          (四)智慧校园建设工程。以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评估活动为引领,以完善升级“同步课堂”教室、移动终端和智能管理一卡通等设备为重点,创设能识别学习者特征、感知学习情景、提供合适学习资源与便利互动工具的智慧校园环境,建构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发展性评价和学习分析机制。(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参加)

          2016年起,试点并推广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3D模拟、游戏化学习等教育创新手段融合于教育教学当中,支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多元化学习方式。

          2017年,中小学均实施以3D打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教育,提高“三创”教育实效性。

          2018年,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环境实现全覆盖;职业教育学校仿真实训室等智能化设施覆盖率达60%以上。建立各级各类智慧校园课题协作体20个以上,汇聚智慧校园应用典型案例100个以上。

          (五)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市、区(市)、校三级网上研训一体化应用系统,以制定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标准规范为引领,以信息化综合应用能力考核为保障,实施教育行政管理者、校长、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计划和农村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计划,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实施教育行政管理者、校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2016年,启动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并针对不同对象制定配套培训考核机制。到2018年,培养一大批信息技术应用骨干教师、应用管理人才,培养100个教育信息化创新教师团队,建成100所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学校。

          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计划。2016年到2018年,每年支持100所农村薄弱学校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建立青岛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研究协调、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应用重大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将教育信息化重大项目和战略重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各区市政府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推进教育信息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政策保障。制定保障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的配套政策,对影响全局的重大项目实施全市统筹;制定激励机制,吸引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等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相关指标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实施“三创”战略营造良好环境。(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政府参加)

          (三)落实经费投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企业、社会广泛参与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本级和各区市财政要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资金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干部及骨干教师培训、农村薄弱学校信息化建设等。建立市本级财政与区(市)级财政分担机制,统筹建设同步课堂教室、3D创新实验室等教育信息化重点项目。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信息化资源配置、优质网络课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培训等。坚持市场导向,制定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的教育信息化消费政策。(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四)做好技术服务支撑。完善技术人才培育引进机制,加强信息技术教师、网络管理员等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青岛市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导。鼓励探索“互联网+教育”运行服务新机制,引入第三方服务和运营模式,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多方力量,构建市、区(市)、校三级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参加)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