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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青岛市“互联网+”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对贯彻落实《规划》的认识。“互联网+”战略是激活传统产业、发展新经济业态、打造青岛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手段。组织实施好《规划》,不仅有利于激发城市创新活力、加快创新之城建设,而且对于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水平、改进社会治理和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规划》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实施“互联网+”战略的领导,加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互联网+”战略顺利实施。
三、各区、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重点支撑项目,扎实有效地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指标。
《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年第22期)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