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城区新建道路命名、部分道路更名、调整起止点及注销的通告(2015年4月16日)
        字体大小: 打印
      1. 制发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
      2. 年度期数 2015年第8期
      3. 总期刊数 总第318期
      4. 成文日期 2015-04-16
      5. 编号 青政发〔2015〕11号
      6.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城区新建道路予以命名,对部分道路予以更名、调整起止点及注销。现通告如下:

          一、新建道路命名(64条)

          (一)李沧区

          1.雨湖路:南起文昌路,北止规划10号线。

          2.大枣园路:东起文昌路,西止重庆中路。

          3.环翠路:东起文昌路,西止重庆中路。

          (二)崂山区

          4.鹤岭路:南起科大路,北偏东止午山五路。

          5.峻岭路:南起崎岭路,北止枣山东路。

          6.崎岭路:南起桃岭路,北偏东止辽阳东路。

          7.桃岭路:南起科大路,北偏东止茶岭路。

          8.茶岭路:南起崎岭路,北偏东止平顶山路。

          9.午山一路:东起桃岭路,西折南折西止鹤岭路。

          10.午山二路:东起鹤岭路,西止松岭路。

          11.午山三路:东起崎岭路,西止鹤岭路。

          12.午山四路:东起桃岭路,西偏北止崎岭路。

          13.午山五路:东起崎岭路,西止松岭路。

          14.平顶山路:东起九水东路与枣山东路交汇处,西折南止辽阳东路。

          15.渔港路:南起崂山路,北止狮峰路。

          16.沙港路:南起沙子口中心渔港码头,西折北止崂峰路。

          17.崂峰路:东起龙峰路,西偏南止九水东路。

          18.狮峰路:东起虎峰路,西止九水东路。

          19.虎峰路:东起崂山路,偏北折西止九水东路。

          20.龙峰路:东起崂山路,偏北折西止九水东路与枣山东路交汇处。

          21.姜哥庄路:南起南姜一路,北折西折北止辽阳东路。

          22.姜哥庄一路:南起南姜一路,北止崂山路。

          23.姜哥庄二路:南起南姜一路,北止崂山支路。

          24.姜哥庄三路:南起南姜一路,北止南姜四路。

          25.姜哥庄四路:南起南姜一路,北止崂山路。

          26.姜哥庄五路:南起南姜一路,北止崂山路。

          27.南姜一路:东起海庙路,西止姜哥庄路。

          28.南姜二路:东起海庙路,西止姜哥庄路。

          29.南姜三路:东起海庙路,西止姜哥庄三路。

          30.南姜四路:东起海庙路,西止姜哥庄三路。

          31.西姜一路:北起西姜二路,南折西止西姜二路。

          32.西姜二路:北起石湾一路,南折西折南止崂山路。

          33.石湾一路:东起东姜一路,西折北折西折北止石湾二路。

          34.石湾二路:东起姜哥庄路,西北止高位水池。

          35.东姜一路:东起崂山支路,西折南止石湾一路。

          36.东姜二路:东起崂山支路,西止东姜三路。

          37.东姜三路:东起崂山支路,西止姜哥庄路。

          (三)黄岛区

          38.金雁山路:南起九曲河路,北止双阳河路。

          39.金宝山路:南起九曲河路,北止岚河路。

          40.大青山路:南起红柳河路,北止黄洋河路。

          41.天柱山路:南起红柳河路,北止武关河路。

          42.九曲河路:东起金宝山路,西折北折南折西止大巴山路。

          43.金沙河路:东起云台山路,西止金宝山路。

          44.双阳河路:东起金雁山路,西止大巴山路。

          45.武关河路:东起红石崖云慧酒楼正门,西止龙门山路。

          46.高山路:南起东岳东路,北折西折北折西南止通城河路。

          47.玉皇山路:南起滨海大道,北止灵海路。

          48.龙潭山路:南起月亮湾路,北止灵山湾路。

          49.小辛河路:东起光大路,西止珠山北路。

          50.民兴路:南起明安路,北止明溪路。

          51.民祥路:南起明安路,北止明溪路。

          52.佳园路:南起海王路,北止公园路。

          53.明溪路:东起珠山南路,西止无名小河。

          54.古镇口路:东南起东山张村东南侧,西折南折西折北止204国道。

          55.旺德路:南起月季山路,北止丰台路。

          (四)中德生态园

          56.岷山路:南起团结路,北止胶州湾高速公路。

          57.月牙山路:南起青龙河路,北折西止岷山路。

          58.横云山路:南起团结路,北止青龙河路。

          59.紫荆山路:南起团结路,北止昆仑山北路。

          60.日月山路:南起团结路,北止丹河路。

          61.太白山路:南起团结路,北止丹河路。

          62.红河路:东起太白山路,西止紫荆山路。

          63.丹河路:东起太白山路,西止紫荆山路。

          64.青龙河路:东起紫荆山路,西止云台山路。

          二、更名道路(6条)

          (一)李沧区

          1.平定路更名为新荣路。

          (二)崂山区

          2.株州路更名为株洲路。

          3.海洲路更名为海川路。

          4.崂山路原南姜哥庄至九水东路段更名为崂山支路。

          (三)黄岛区

          5.珠山支路更名为珠山北路。

          6.芙蓉路更名为黄洋河路。

          三、调整起止点道路(11条)

          (一)崂山区

          1.科大路:将原起点银川东路调整至桃岭路,原止点松岭路调整至青岛科技大学南门。

          2.科大支路:将原止点科大路调整至银川东路,原起点松岭路不变。

          (二)黄岛区

          3.同江路:将原起点薛家岛乐意码头向东延长500米止万达海公馆西门,原止点江山路不变。

          4.海港路:将原止点胶州湾东路,向北延长500米止阅武路,原起点青岛灵山卫船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变。

          5.两河路:将原止点背儿山路向北延长1500米止山冯水库南岸,原起点滨海大道不变。

          6.云海路:将原起点学院路调整为墨香路,原止点朝阳山路不变。

          7.金贵路:将原起点金河路调整为石桥路,原止点东风路不变。

          8.金源路:将原起点高城路调整为石桥路,原止点琅琊台北路不变。

          9.珠山北路:将原起点珠山路与琅琊台北路交叉点,向南延长1000米止东岳中路,原止点光大路不变。

          10.明月路:将原起点海西路向东延长1700米止民兴路,原止点挪庄河不变。

          11.悬泉路:将原止点丰台路向北延长400米止六汪镇中心幼儿园,原起点月季山路不变。

          四、注销道路(3条)

          黄岛区西港路、珠山中路、文化东路。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尽快设置道路标志,编排楼、门牌并规范钉挂。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