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字体大小: 打印
      1. 年度期数 第十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二十二期
      3. 成文日期 2004-09-01
      4. 编号 青政发〔2002〕43号

      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现就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公”,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建立“廉洁、高效、公正”的政府机关,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各级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委托的组织,都要积极搞好政务服务。市计委、经委、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国土资源房管局、环保局、交通局、园林环卫办、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药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要设立政务服务场所,实行“一站式”服务。条件成熟的,可按系统实行包容单位、包容项目更多的“一条龙”服务。各区市政府也要根据群众需要设立政务服务场所,将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政府部门集中起来对外提供服务。
          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络审批。
          三、有关要求
          (一)政务服务必须与政务公开结合进行。市、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政权机关要积极创新,着力构建政务公开工作宽领域、全方位、制度化和立体化的运行模式(具体要求见附件)。(二)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中有关审批事项的内容,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和市365bet即时比分_365bet官网体育投注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保证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形成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监督制约机制。1.建立重要内容向人大报告制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开。2.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决策,必须在听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按照法定程序公开。3.建立预公开制度。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充分采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予正式公布。4.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对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决算以及政府部门管理和政府委托社会团体代管的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按法定程序公开。5.建立政务听证会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推行政务听证会制度,使群众直接参与行政决策,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6.建立群众评议和举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真正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明解释工作。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公开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三)各级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场所,应按要求进行规范。1.政务服务场所的名称统一为“×××政务办理大厅”。2.政务办理大厅为各级各部门实行便民服务的载体,要充分发挥现有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不得另行增加机构和编制。3.通过一定形式,在政务办理大厅内公开行政执法的内容、程序、标准、依据、权限。4.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要合理设置工作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四、组织领导
          完善政务服务,是市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原则,在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同时,要建立违诺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监督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要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将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情况纳入部门行政效能评估范围,对不作为或搞形式主义、基层和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附件: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市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不能用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开来代替,要本着“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入手,切实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和完成情况,指导全市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关系本地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事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公开。采取政府上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
          市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原则上凡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相关的事项,都应予以公开。与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在实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还要实行社会服务承诺、责任赔偿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办事机构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结果、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赔偿标准等;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办理的手续。公开的形式可采取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印发文件资料,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便于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使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辟政务公开专栏或专题论坛等。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触屏式电脑查询系统、声讯电话等现代化手段。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与企业、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单位应设立政务办理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区、市政府及其部门
          区、市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要从公开决策程序、公开权力运作入手,将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决策过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政府采购情况,执收执罚收缴情况,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人事管理事项,执法执纪行为规则要求等进行公开。其中要向“管事”领域拓展,规范行政审批权;向“管财”领域拓展,增强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向“管人”领域拓展,规范用人权。应设立统一的政务办理大厅,实行集中办公,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条龙”服务。
          区、市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在内容上除参照市政府部门作法外,借鉴外地经验,重点放在“七个三”上来,即“三收”:收税、收费、收款;“三招”:招生、招聘、招标;“三批”:项目审批、土地审批、规划审批;“三办”:办证、办照、办事;“三费”:招待费、通信费、车辆管理费;“三评”:评定职称、评议班子、评选表彰;“三分”:奖金分配、福利分配、各类指标分配。公开的形式除统一进入区、市政务办理大厅,实行集中办公外,其余可参照市政府部门的作法进行。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乡镇的政务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入手,将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下拨经费使用情况,有关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情况,乡镇工程项目招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公开。其中重点是财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要与村务公开相衔接配套。公开的形式可采取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上墙、上栏、上报”等形式。
          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应与社区建设、基层建设结合起来,将信访接待、社区建设、社区服务、计生管理、优抚优属、失业金领取、劳动政策咨询、法律服务、求助电话、个体税收等公开。应建立社区政务办理大厅,将过去分散式办公变为集中敞开式办公,直接面向群众,集中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
          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不仅是本级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还包括各区、市政府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的事务公开。基层站所,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之中,在区、市和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基层站所的上级政府部门,要制定有关规范,督促下级部门和基层站所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其加强指导。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