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2件实事的通知
年度期数
第五期
总期刊数
总第十七期
成文日期
2004-09-01
编号
青政发〔2002〕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2002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要重点办好的12件实事,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第一件:基本解决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保障户住房问题。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分工领导:杨 军
第二件:完成浮山湾建设总体规划设计,分步实施北海船厂搬迁,启动奥运场馆建设。
责任单位:市奥运场馆建设指挥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建委
分工领导:邹立健、宗 和、杨 军
第三件:对浮山进行封山育林;开工建设北岭山森林公园,提升城区北部环境档次。
责任单位:市园林环卫办、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崂山区政府
分工领导:刘建华
第四件:开工改造汇泉湾,带动老城区的发展和繁荣;综合整治前海一线和前海海域;分段建设滨海步行道。
责任单位:市奥运场馆建设指挥部、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园林环卫办、市南区政府、崂山区政府
分工领导:于 冲、杨 军、刘建华
第五件:完成张村河改造一期工程;开工李村河整治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建委、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
分工领导:于 冲、宗 和、杨 军、刘建华
第六件:开工建设东西快速路二期工程;完成延吉路打通、鞍山路翻建工程,综合整治南京路。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
分工领导:杨 军
第七件:在市内四区各选1个旧城或村庄改造试点项目,带动老城区改造,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责任单位: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分工领导:杨 军
第八件: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在市内四区改扩建“星光老年之家”100处;在四方区新建1处老年公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
分工领导:臧爱民、刘建华
第九件:引进石油天然气;市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淘汰燃煤锅炉100台,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责任单位:市计委、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分工领导:刘建华
第十件:开工建设青岛汽车东站,增加运送旅客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崂山区政府分工领导:宗 和
第十一件:建设崂山区北宅镇、平度市新河镇和胶南市灵山岛供水工程,解决当地居民饮水困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崂山区政府、平度市政府、胶南市政府
分工领导:于 冲
第十二件:建成薛家岛轮渡码头,完善配套设施;建成灵山岛、斋堂岛、竹岔岛3个岛屿交通码头;年内开通青岛至琅琊台海上旅游客运航线。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旅游局、黄岛区政府、胶南市政府
分工领导:臧爱民、宗 和
上述12件实事,都是与城乡建设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点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组成专门班子,确定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措施、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间,并落实好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对工作的关键环节、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靠上,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要进行一次督查协调,并将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各位分管市长。市政府将分别于2002年6月底和12月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实事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各项实事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