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规划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年度期数
第八期
总期刊数
总第二十期
成文日期
2004-09-01
编号
青政办发〔2002〕2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规划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规划局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新闻出版局
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为维护国家版图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专项活动。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就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整治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严肃查处公开销售保密地图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我市地图编制出版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这次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整顿和规范,使全市辖区内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民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国家版图体现着国家主权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为维护国家版图严肃的政治性,要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要认真查处在各种媒体上错绘、漏绘国家版图的地图产品以及公开销售属于国家秘密的地图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展览等涉及地图图形以及互联网上登载附有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管力度。对存在政治性问题及涉嫌泄密的地图产品,凡在公共场所展示、使用和在网上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正在加工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并收缴其产品。对带有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要坚决销毁。
(二)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对未经批准超资质出版地图的,必须责令纠正;对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盗版、买卖书号、一号多用以及盗用出版单位名称和书号的地图产品,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营者通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理;对假冒伪劣和粗制滥造的地图产品,要查封其生产基地,并追究委印(委制)人的责任;对市场上销售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的地图,要当场没收,并给予处罚;对没有按规定程序报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地图产品,一律不得出版、生产、销售或展示;对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生产单位和交易市场,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强对全市行政地图编制出版的监督管理。行政地图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严格的法定性,编制出版行政地图是
一种政府行为。对未经省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行政地图和以地图为载体在我市非法采编地图的活动,一律从严查处。编制出版我市行政地图必须纳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理顺各种地图产品进入我市的渠道,从源头抓起,建立审查制度,杜绝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进入我市。为规范我市行政地图编制,年内编制出版标准“青岛市行政地图”,以满足各级政府、宣传媒体、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四)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外经贸、青岛海关等部门,加强辖区内对外加工贸易、引进和出口中涉及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和备案手续。对引进的地图产品,凡涉及中国地图图形和山东省、青岛市地图图形的,以及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出口的任何规格样式的地图产品,必须按初审、转报的规定程序报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各级外经贸部门在审批地图产品的加工贸易业务时,要验证省国土资源厅的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并在《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上作相应的注明。海关对进口地图产品要实施重点查验,如发现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对进口中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地图产品的,一律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加强领导,做好宣传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青岛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大力协作,密切配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的宣传工作,普及地图知识教育。司法部门要把地图管理的法律法规列入“四五”普法内容,加强宣传教育。
四、时间安排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规划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并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进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2年4月至5月中旬。对全市地图市场开展一次全面执法大检查。6月中旬以前,对第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准备迎接省国土资源厅抽查。
第二阶段,2002年7月至9月。在总结第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针对在此期间我市将举办海洋节、啤酒节、电子家电博览会等大型节庆活动,要加强跟踪巡回检查,防止在节庆活动中,宣传媒体、旅游景区、广告标牌、文化用品、纪念品和展览中出现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和地图产品。
第三阶段,10月至11月。10月至11月中旬做好自查自检工作,认真总结,11月底报省国土资源厅,并做好迎接国家、省对我市的检查验收。
附 件
青岛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建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永明 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
张志光 市规划局局长
成 员:张 _先 市规划局副局长
孙利太 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 毅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孙恒勤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冯 斌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张_先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