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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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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度期数 第十七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八十期
      3. 成文日期 2005-03-14
      4. 编号 青政发〔2004〕68号
      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决定》(青发〔2004〕5号)精神,现就我市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生产水平大幅提高,粮食单产连创历史最好水平,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应看到,由于土地面积不断减少,我市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和人均粮食占有量连年下降,粮食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当前,我市的粮食生产仍有较大潜力,全市640多万亩耕地中,中低产田占57%,其中相当一部分可以治理改造成为高产稳产粮田,增产潜力很大。现有的高产稳产田,有相当一部分可以开发建设成为高标准“吨粮田”。为此,在全市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对于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的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立足于保护和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稳定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从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再上新台阶。以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为重点,大力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通过巩固和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基本农田粮食产出能力、农业基础设施抗灾减灾能力、粮食发展科技支撑能力、重点品种粮食保障能力、优质专用粮食市场竞争能力和粮食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形成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要发挥比较优势、适度规模经营。要综合考虑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坚持适度规模、集中连片,突出重点,把潜在的优势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二要依靠科技进步、实施标准化生产。要优化区域农业技术结构,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大力推广成套农业技术,实现栽培科学化、农田水利化、作业机械化、管理标准化,充分体现示范区建设的超前性、示范性和导向性。三要尊重农民意愿、增加农民收入。要充分考虑农民的传统习惯和承受能力,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把经营自主权真正交给农民,搞好综合服务和示范引导,保障农民在发展粮食产业中增收致富。四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要从农业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合理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复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到2006年底,完成100万亩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建设任务,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面积占全市粮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平度市32万亩、莱西市28万亩、即墨市15万亩、胶州市13万亩、胶南市12万亩。届时,示范区内全部建成“吨粮田”,粮食平均单产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粮食总产量超过100万吨,实现生产功能与示范功能的有机结合。
          三、建设重点和基本标准
          (一)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按照土地开发专项资金“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内容和基本标准要突出农田基本建设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田水利建设要坚持挖、蓄、引相结合,达到渠相通、沟相连、桥涵闸配套齐全,实现旱能浇、涝能排;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田块整理,搞好开发复垦,做到成方连片、土地平整、便于机械作业;搞好道路建设,做到路路相通、路面平整、主路全部硬化;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做到树林成行、绿化成带、保水肥土、生态良好。
          (二)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一是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要加强粮食种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良种育繁推广示范基地,建成1万亩小麦和5000亩玉米专用品种育繁核心区,同时引进一批先进适用的粮食新品种,确保优质良种推广应用率达到100%。二是注重配肥地力。搞好耕地地力调查和质量评价,集成推广平衡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实用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土壤有机质含量要提高到15%。三是推广节水栽培技术。定期组织土壤墒情和旱情系统监测。实施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生物节水和管理节水等综合配套技术。四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及时发布中长期趋势预报,提前制定防治预案和区域治理计划,对重大病虫害预报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粮食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五是实施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小麦(玉米)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综合推广应用配套集成新技术,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
          (三)推进农机装备水平。重点发展高产粮田所需要的大型动力机械和配套的田间作业机具,充分发挥良种、耕地等核心要素的生产潜能,增强粮食生产的技术集成与标准化应用能力,推广配套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实现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要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推进农机装备水平,确保农业机械化率达到75%。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各市要抓紧制定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设区域、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服务、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等,于2004年11月15日前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各市按照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编制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的具体建设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对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建设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区域、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各市要组织力量对示范区的建设进行考核,当年建设项目,当年组织考核。示范区三年建成竣工后,由市统一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由市农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项目立项和规划审核,统一安排资金使用和管理,协调市级各部门及各市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对项目的考核验收。各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保证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严格分工负责制。农业部门要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验收。财政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资金整合、筹措和检查监督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示范区建设纳入五年发展规划,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科技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创新和研究,配合农业部门搞好最新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交通部门要协助搞好示范区机耕道路建设。水利部门负责搞好示范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林业部门负责规划并搞好防护林网建设。农机部门负责在示范区优先组织实施农机现代化计划。粮食部门负责搞好示范区粮食购销市场工作。气象部门负责为示范区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预报。农行部门要根据示范区建设内容择优提供贷款。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建立专门的管理和监测预警机构,形成职责分明、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组织保障体系。
          (三)资金保障。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发展粮食生产政府专项补贴制度,加大对示范区的投入力度。从2004年开始,市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20%用于粮食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一定三年不变,其中2004年安排4000万元。各市要根据市财政投入额度进行资金配套,平度市、莱西市原则上按1∶05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按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要增加对示范区的专项资金补贴,主要用于购买使用发展粮食生产的农业机械、农业生产资料、农用防护林网建设等投入品,以降低或分流粮食生产成本。实施粮食直补政策,提高对示范区种粮农民的补贴标准,稳步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四)技术保障。成立市农业专家顾问组,对粮食示范区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广泛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区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结合“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和“农民远程培训工程”的实施,加强对示范区内农民的培训,造就一批种粮示范户和种粮大户,调动和带动农民科学种粮的积极性。
          (五)严格管理。对于纳入示范区建设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建立专家组审核制度,确保基本建设程序的可靠性和组织实施的严密性。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示范区要建立工程报帐制度,按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工程进度报告和资金使用报表。对建设标准高、增产幅度大、农民增收明显的示范区,市政府将给予奖励。


        附件:

        青岛市高产优质高效粮食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元福 副市长
          副组长:迟华东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农委主任
              王增晓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镇绥 市财政局局长
              张敬吉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于 睿 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于承玲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瑞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柳忠贤 市农委副主任
             王来祥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
             徐法坚 市科技局副局长
             徐修国 市交通委副主任
             刁钦义 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孙本玉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郭士涛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阎文圣 市农机局副局长
             邓开明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杨育强 市气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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