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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的通知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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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度期数 第六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六十九期
      3. 成文日期 2005-03-11
      4. 编号 青政办发〔2004〕19号

      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明办、团市委《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文化局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市通信管理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文明办 团市委
        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办发〔2004〕19号文件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23号)要求,确定于2004年3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依法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要及时、主动地以书面形式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办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压缩一批规模小、档次低、管理差的网吧,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调控到规划指标之内。
          (二)依法查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行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对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场所,文化行政部门要及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文化和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学校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坚决执行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对于大专院校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要加强管理,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以及以学校设备经营网吧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措施,对校园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实行有效监督、管理,引导学生健康上网。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一律不准进行经营活动或变相经营活动。
          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和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文化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对于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查处。对未经文化部内容审查,擅自传播上述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协同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31日)。3月31日前,各区市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向全社会特别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开展广泛宣传。
          (二)清理整治阶段(4月1日至8月1日)。8月1日前,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场所)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前,各区市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做好迎接全国、全省和全市检查的准备工作。在此期间,我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市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反映较大、问题突出的区(市),将取消其文明区(市)的评选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由市里成立的联合督查组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
          各区市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财政、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严格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确保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文化行政部门作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经营单位(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通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加大对为网吧违法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查处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对所属学校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或利用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的,进行检查、清理,坚决杜绝利用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活动或变相营业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校纪校规,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财政部门要保障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
          精神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把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列入精神文明检查的范畴,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广泛的社会成效。
          共青团组织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文明网吧”、“诚信网吧”等活动。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市也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部署和协调工作,切实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舆论宣传,实行群防群治。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广泛发动全社会特别是家庭、学校以及街道、乡镇和居(村)委会参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区市文化、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举报奖励办法,建立举报奖励基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各大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等的显着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市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筹建网吧行业协会,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形成管理合力。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教育、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建立管理责任制,以及联合办公、综合执法等机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规定,健全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依法办事,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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