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决定》(青发〔2004〕5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进郊区工业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优化工业布局。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按照郊区工业化、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科学规划调整工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集约、企业集聚、人口集中,使郊区成为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地区。在区域经济分工中,围绕各区市的比较优势,从地区间的垂直分工为主转向地区间的水平分工为主。形成市区为企业总部和研发聚集区;东部精加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业孵化创业聚集区;西部重型产业—产品(终端产品、零部件)国际物流集散服务聚集区;环胶州湾中轻型产业—零配件制造业—产业物流集散区;外围地区形成相应的特色专业化产业聚集区和战略辐射配套区。到2007年,市郊工业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的80%以上;市郊工业比重占到70%以上。
二、建立六大产业集群与郊区配套产业互动发展平台。围绕家电、电子、石油化工、汽车、造船、港口经济六大产业集群,制定青岛市工业产业发展意见,加快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有针对性地引进或共建、合作建立研发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如船舶设计、材料研究、IC设计等机构,发挥产业集聚和配套的先导优势。市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要定期举办青岛市产业集群化和郊区工业投资项目推介会,发布全市产业集群发展意向及重点配套产业链项目,推介郊区工业重点发展的行业和投资项目,实现城市产业集群化与农村工业化的有效互动。各区市因地制宜,围绕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拓展发展空间,加快配套产业功能区建设。到2007年,各区市都要形成1—2个与六大产业集群相配套的优势产业群。市经贸委围绕六大产业集群要定期组织产学研交流洽谈活动,开展工业设计等技术创新活动,定期举办与国外、港澳台企业的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和安排区市和企业进行对口洽谈,使企业获得稳定的外部技术支撑,推进和带动郊区配套企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扶持郊区企业为六大产业集群进行配套发展,区市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推进企业协调发展;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郊区配套企业的融资需求;税务部门要研究给予郊区配套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郊区企业为六大产业集群配套的产品,凡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开发新产品政策的,优先予以资金扶持。
三、建立大企业辐射带动郊区工业发展平台。积极引导城市大企业发展向郊区延伸,以大企业的扩张推动郊区工业的发展。各区市要充分发挥现有大企业的规模和技术优势,将生产经营领域向上下游的产业、产品延伸,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各具特色的产业链条和产业体系,形成优势产业和企业群。鼓励大企业“以大引大”,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来青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通过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带动郊区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实施“6310”大企业梯队建设计划,到2007年,全市培育60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30个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10个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以大企业、大品牌带动郊区工业的规模化、集群化、高新化和国际化。
四、建立城市工业向郊区转移的政策平台。充分发挥郊区腹地广阔、劳动力丰富、资源相对充足的优势,加快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传统产业向郊区转移,实现城区企业“退城进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项支持;盘活土地资源,搬迁后原企业用地挂牌拍卖所得出让金,扣除有关税费外,全部返还给企业,用于在郊区项目的建设、发展和职工安置。各区市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创造城区工业向郊区转移条件,营造适宜发展的环境,使城区企业转移一个壮大一个、搬迁一个发展一个。市和区市经贸部门要建立起城乡工业项目信息交流平台,在投资动态、技术交流、产业转移、市场预测、政策法规等方面,实现及时交流和互动。
五、建立和完善郊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经贸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各级要加快建立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切实为中小企业搞好创业辅导、教育培训、信息咨询、信用担保等服务。要通过建立实验室、检验监测中心等,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创新、质量标准与检测等共性服务。市和区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和引导扶持民间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逐步形成组织形式多样化、大中小结合的信用担保服务网络体系。各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办个人创业、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贷款等新型贷款品种,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六、搞好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郊区工业化是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率先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里建立推进郊区工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长牵头,市经贸委、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房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郊区工业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区市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纳入考核范围,推进郊区工业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