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7〕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质量水平是经济、科技、教育、环境和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是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在更高层面和更深层次上实现质量振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富民强市目标,促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十五”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的通知》(国发〔1996〕51号)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质量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是,目前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区域质量工作发展不平衡,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加快质量振兴的措施和体系还不健全,参与国内外市场和区域间的竞争实力还不强。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解决好当前质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质量兴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质量第一”的理念,按照以质取胜的方针,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主线,以质量效益为核心,立足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做强做大现代制造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积极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质量工作体系,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面提高我市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使我市的工业产品质量、农(水)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保质量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大企业集团和支柱产业,满足我市多层次、高水平发展的需求。
1工业产品质量。全市主要工业产品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争创3个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80个以上中国名牌产品、3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争创300个以上山东省名牌产品、300件以上山东省着名商标,培育400个以上青岛市名牌产品,争创100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争创10家以上国家出口免验企业。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和出口商品免验企业数量均居全国同等城市前列,主要工业产品的能耗、物耗、水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农(水)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农(水)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出口备案基地建设,创建20个以上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700个以上出口种养殖备案基地,争创4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水)产品名牌。加强地理标志申报工作,争取5个以上特色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
3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实现全市服务质量向国际水平的跨越。
服务质量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制(修)订地方服务标准80项以上,在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服务行业,实现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争创40个省级以上的服务名牌。加强竞技体育服务质量建设,为举办奥帆赛提供全面的服务体系。
4工程质量。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争创建设工程鲁班奖28个以上。
5环境质量。以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能耗标准、节水标准、节地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全面改善城市与农村的环境质量,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实施清洁生产。
到2010年,工业污染源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18%和263%以上。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区(市)、生态区(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区(市)。
三、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工作重点
(一)营造以质取胜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加大质量工作宣传力度,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教育,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和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列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力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之路。畅通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参与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发挥名牌战略的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名牌、服务业名牌、农产品名牌和出口名优企业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创建一批体现青岛特色、行业先进、服务领先的名牌集群。鼓励企业加大对科研开发经费的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实力。积极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发展产业集群,将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特色鲜明、具有较强集聚功能及辐射效应、经济带动能力强的生产区域发展为“名优产品生产基地”,培育区域性品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制造业强市建设。
(三)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为突破口,紧紧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工作新模式,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搭建全市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标准信息服务系统,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为质量兴市提供标准技术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细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实施总量控制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确保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逐年削减,促进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切实加强水、大气、固体废弃物、土壤等重点污染防治,加大对胶州湾、前海一线和重化工业区的环保污染治理力度。尽快制定不同区域的环境准入标准和门槛,提升生态效益。以饮用水源保护、污水治理、垃圾处置、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中小企业环境设施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五)加强技术基础服务工作,为质量提升提供支撑。要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视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增加效益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着重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农用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和食品药品等涉及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提高检测检验水平。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建立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和达到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国家级区域公共检测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建立完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和国际通行的实验室评价制度,在重点领域实现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为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检验检测技术保障。建立和完善质量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质量咨询管理、认证认可、品牌策划等质量中介市场,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六)大力加强质量平安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能,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快质量监控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打假联动机制、打假预警机制和打假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质量和品牌乱评比活动和虚假广告。要大力规范进出口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和非法出口。大力提高出口商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加大进口商品把关力度,严把涉及安全、环保、健康、反欺诈等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口检验关。着力提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商品的检出率,切实保护“国门”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和企业的正当权益。确保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质量安全,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全面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经济运行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政府奖励和扶持机制。对获得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省级以上知名品牌和国家质量免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省级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加大质量工作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保证具备国家级资质的质检中心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重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所必需的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积极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快培养标准、计量、质量等专业人才,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储备,提升全市质量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前质量兴市工作实际,调整和充实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的质量工作,确保质量兴市目标的实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区市要把质量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兴区(市)、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并定期通报。
附件:
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书坚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吴经建 副市长
马世忠 副市长
成 员:项阳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殿章 市质监局局长
王珂珍 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凤贵 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任振刚 市发改委副主任
宋继宽 市经贸委副主任
韩曙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军市 科技局副巡视员
姜集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 青 市人事局副局长
朱永进 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兴书 市建委副主任
赵子义 市交通委副主任
栾 新 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陈志颖 市农委副主任
郭新堂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丛 彦 市外经贸局副巡视员
杜 超 市文化局副局长
何敬君 市广电局副总编辑
周长政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军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周善忠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国华 市工商局局长
胡晓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 建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志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董天佑 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李成德 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谦滨 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王殿章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