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10件实事的通知(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年度期数
2007年第3期
总期刊数
总第130期
成文日期
2007-04-27
编号
青政发〔2007〕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政府2007年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要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加快居民住房建设,完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
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供应,控制投资性购房需求,遏制投机炒房行为,稳定住房价格。市内四区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40万平方米(续建160万平方米,新开工8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建设普通商品住房86万平方米(续建45万平方米,新开工41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8000万元,补贴、建购廉租住房。
新开工旧城区改造项目9个,其中,市南区2个项目(云南路片与四川路以西片捆绑改造和龙口路20号改造);市北区4个项目(东西快速路改造试点片、错埠岭二小区、西吴新村改造和小港湾改造);四方区3个项目(嘉善路片改造、大水清沟改造和金华路28号改造)。
新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9个,其中,四方区5个项目(河西村改造、河崖村改造、孤山片改造、华光村改造和大山村改造);李沧区4个项目(侯家庄改造、麦坡村改造、佛耳崖村改造和东李村改造)。
除廉租住房补贴和建购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8000万元外,其他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确定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筹集资金,盈亏自我平衡。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内四区政府
分工领导:罗永明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
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例行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加强执法联动,推行全程可追溯控制管理。(一)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市推行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建成蔬菜、果茶、粮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60处;加强兽药、渔药和饲料等养殖投入品监管,新增实行标准化管理的畜禽养殖基地100家,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数量在上年基础上增加15%;新增食品加工获证企业100家,总数达到600家以上。(二)培育绿色市场。严格市场准入,大型超市食品索证索票率提高到100%,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率提高到95%,农贸市场食品索证索票率提高到90%;市区新建、升级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10处,累计达到42处;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改造新型农家店1200家,累计达到3000家。(三)保障放心消费。推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标准化建设,合理布局、规划升级80处“绿色早餐”示范点,新增50家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餐饮单位、企业,总数达到245家,餐饮卫生信誉度管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本着整合资源、节约高效的原则,2007年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执法监管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检测分工、检测计划统一安排使用。其他常规建设项目资金,由各责任部门解决。
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局、市粮食局、市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市政府
分工领导:张锐
三、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推行中小学校校方责任险
在2006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全部免除。
总投资16521万元。其中,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7980万元,各区市配套资金8541万元。
在全市3646所中小学校(含托幼园所)推行校方责任险,防范和妥善化解学校安全事故风险,强化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教育风险转移机制。总投资600万元,通过市教育费附加资金安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分工领导:王修林四、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制定出台《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七区城镇居民中原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学龄前儿童、各类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上半年出台政策,下半年组织实施。资金筹集实行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
建立社区基本用药目录和财政补助制度,七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按进价销售,实行药品“零差率”,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实施全面健康促进行动,建立5所“青岛市市民健康促进基地”,30个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室,免费向市民开放。
药品“零差率”需投入资金2400万元,由各区政府安排资金1600万元,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补助800万元;健康促进行动需投资400万元,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各区政府
分工领导:臧爱民、吴经建
五、全面完成除氟改水工程
对全市仍存在饮水氟超标问题的272个村庄实施除氟改水工程,解决18.3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总投资8021万元。其中,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300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安排2550万元,有关区市自筹资金2471万元。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区市政府
分工领导:张元福
六、实施农村镇镇有敬老院和养老服务业“双千”计划
(一)实施农村敬老院全覆盖工程,消除全市19个镇敬老院空白点,改扩建镇中心敬老院30处,新增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床位3000个。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市福彩公益金安排1500万元,各区市配套1500万元。
(二)继续实施养老服务业“双千”计划:一是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二是继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新增政府购买服务的“三无老人”(无赡养依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特困老人1000人。
总投资2500万元,从市福彩公益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分工领导:宁经谋
七、改造燃煤锅炉,更新公交车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对全市20台额定蒸发量在3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安装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削减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对11条线路400辆公交车进行置换更新,提高公交车档次,尾气排放达到欧Ⅲ标准。各区市购置洒水车,定时对主要道路路面洒水,防治扬尘污染。
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投资500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环保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公交车辆更新总投资15806万元,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100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购置洒水车由各区市政府安排资金解决。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青岛公交集团,各区市政府
分工领导:胡绍军
八、实施农村部分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
对15个辐射面较广、周边人口较多、业务量较大、基础条件较差的镇卫生院进行翻修重建,使之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改善农民群众就医条件,示范带动全市农村卫生院实现“规划统一、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环境美观、符合环保”的目标。
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3300万元,五市按比例配套。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五市政府
分工领导:臧爱民
九、实施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
为五市三区40个开展临床技术服务的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各配备1台血液分析仪,为124个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凸振B超、小型流动服务车、妇检床,为4000个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B超检查床。
总投资1472.32万元。其中,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499.85万元,相关区市配套资金972.47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五市三区政府
分工领导:宁经谋
十、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努力建设“平安青岛”
加快推进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在全市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安装社会治安监控设施,有效预防、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内四区组建年轻化、规范化的治安联防队伍,招收协警员,加强治安防控力量;实施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落实司法便民和救助措施,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
应急平台和信息网络建设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8000万元;监控装置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3000万元,其他由相关区、相关行业和相关单位筹集;治安联防队伍建设资金由所在区负责,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办,各区市政府
分工领导:臧爱民
对于上述10件实事,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列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目标,组成专门班子,确定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制定具体的进度计划和工作措施,按照年度目标任务明确每个月的工作内容、具体措施、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组织做好与相关责任单位的分工和协作,落实好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等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强化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将按照督查考核制度的要求,实行三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按月进行督促检查,年终进行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