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关于印发《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二○○七年三月十日)
        字体大小: 打印
      1. 年度期数 2007年第7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134期
      3. 成文日期 2007-06-15
      4. 编号 青政办发〔2007〕16号
      5.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切实加强服务业绩效考核工作,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参照《山东省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指标体系构成
          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的构成,以服务业可持续发展为总纲,以规模、效益、结构为重要内容,综合考虑变量,统筹设置指标。分别围绕规模与发展、质量与效益、结构与协调、组织与领导设置4个评价体系,具体设置18项评价指标。
          二、组织领导
          青岛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统计局负责收集数据、初步审查、综合计算考核结果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分市内四区、市郊三区和市辖五市三个层次分别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中的18项评价指标。
          (三)考核时限:考核分年度进行,每年为一考核单元。为掌握情况,督促落实,每季度调度分析一次。
          (四)计分方法:将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中18项评价指标依据权重确定系数,总系数为100。考核主要依据指标同比增减测算,每一指标以各区市最高增幅为100,最低增幅为30,相应核算出得分,再按指标权重系数核算出各区市总分及排序。
          (五)考核办法:每年3月,由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收集并计算上年指标体系的基础数据;对各项指标的基础数据进行技术处理,形成指标比较值;按照计分方法确定综合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审定、奖励与发布:每年3月底前,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统计局将各区市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对综合排序列前的区市,提出表彰奖励建议,书面报告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经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奖励资金从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中列支。
          (七)实施时间:考核自2006年起试行。
          附件:1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略)
             2《青岛市服务业发展指标体系》指标解释(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