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全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再次发生,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促进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加快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08年12月22日至2009年3月31日。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采取市、区市、镇(街道)、社区、企业五级统一行动,分级负责,逐级排查,逐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2月22日至25日)。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12·4”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前期未整改的隐患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治理阶段(2008年12月26日至2009年3月25日)。
1各级政府查找整改重点。在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安全生产投入、监督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监督检查方面,是否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督促处理;是否组织治理公共设施、破产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无法明确责任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依法组织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
2政府部门查找整改重点。在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行政许可方面,是否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批准;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在发现或接到举报后,是否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是否对已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但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撤销原批准。在行政执法监察方面,是否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其自觉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3生产经营单位查找整改重点。在安全生产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重排查: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是否保持规定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对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进行及时淘汰;是否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是否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是否保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处于安全作业状态;是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发放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熟练使用;是否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等。
要深入发动职工群众自查、举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的方式不间断地逐级开展督查活动。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区市、部门及重点企业开展“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3月26日至31日)。“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分析不足。对防止或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到位、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既要全面开展,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又要突出以下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消防领域。针对冬季天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多,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要认真吸取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及深圳舞王俱乐部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五个一律”(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的要求,彻底整治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歌舞厅、网吧、洗浴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职工宿舍、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用电、用火、取暖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加强巡查,严控各类火源,严防发生森林火灾事故。
(二)工矿商贸领域。针对近期事故居高不下,临近年底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加重,人心浮动、管理松懈等问题,要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大风寒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严格管控,严防火灾、爆炸、泄漏等各类事故。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面排查治理机械通风、采空区和爆炸物品管理等方面的隐患,防止发生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要加强民用爆破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制止超定额、超能力、超负荷现象,坚决纠正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烟花爆竹领域。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抓好打非工作,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特别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交通领域。要全力抓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和分析,制定周密的运输方案,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船期、航班,防止旅客滞留。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严防旅客携带“三品”上车、登船、登机。加强大货车、长途客车、校车、公交车、农用车辆的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超载、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要认真排查城市、乡村道路、桥梁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隐患,做好恶劣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大交通事故。要加强海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对海上运输、作业、旅游等船只,严格安全检查检验,严格执行“逢七不开”制度,严防碰撞、触礁、搁浅、泄漏等事故。
(五)海洋渔业领域。要加强对渔港码头和渔船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船舶机械设备、通信、救生装备、船员培训、应急避险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执行渔船出港签证和渔民编队生产制度,严肃查处私自出海,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等违法行为,严防渔业生产事故。
(六)建设施工领域。全面排查整治脚手架搭设、塔吊、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车辆、施工船舶、个人防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爆破药品器材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强化教育,强化检查,强化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七)特种设备领域。要认真吸取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6·29”锅炉联络管爆裂事故教训,以危化品生产企业、热电企业、起重机械生产企业、冶金企业、气瓶充装单位、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运营单位为重点,加大对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吊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测检验力度,对漏测、漏检和不合格的设备坚决停止使用。要认真吸取“4·5”平度非法炼油事故教训,加大对“黑设备”检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八)其他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纺织、电力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越是在经济生产面临压力的形势下,越不能放松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靠上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进行周密部署,切实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活动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个人,明确办理时限,明确奖惩措施。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建立数据库,填写《青岛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附件三),及时上报“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狠抓基层,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深入一线,沉到基层,坚决克服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等问题,要突出抓好基层和企业,突出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要依靠职工群众和专业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责任到人,细化到岗位、到设备、到工艺流程,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遗漏一个场所,不放过一台设施设备,不留一处隐患。
(四)建章立制,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隐患公示制度。采取现场挂牌、媒体报道、通报公布等不同形式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二是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广泛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隐患举报的积极性,对举报查实的,按照《青岛市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试行办法》予以奖励;三是重大隐患验收销号制度。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有关责任单位要邀请主管部门并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形成隐患排查、公示、整改、验收闭环式管理。在落实上述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安全生产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6号令)的有关规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专项行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的,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或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事故的,一经发现,要按照处罚上限严厉处罚,并在全市予以公开曝光,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栏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瞒报事故行为。
(七)认真督查,实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日调度或周调度,并形成专报,指导调度全市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下列时限要求向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电子版):一是2008年12月29日前,报送本级本部门本单位“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2008年12月底前实行专项行动信息日报制度,每日15时前书面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附表;三是2009年1月至3月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每周一15时前书面报送上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附表;四是 2009年3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及附表。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认真,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5913560;邮箱:duchachu@126com;举报电话:83881995。
附件:1青岛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信息报表(略)
3青岛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表(略)
附件一:
青岛市“治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夏耕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书坚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惠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秦敏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修林副市长
吴经建副市长
张元福副市长
胡绍军副市长
成员:刘命信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明君市发改委主任
张洪训市交通委主任
赵春光市公安局局长
刘西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为市安监局局长
杨宏钧市纪委常务副书记
吕振宇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剑波市教育局局长
王安民市科技局局长
王凯市民政局局长
马国华市司法局局长
周安市财政局局长
丁鲁省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汤吉庆市建委主任
王亚军市规划局局长
单强炜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陈培新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高岩市环保局局长
赵泽斌市农委主任
于睿市水利局局长
曹友强市林业局局长
黄聿颂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项阳青市经贸委主任
孙恒勤市外经贸局局长
姜正轩市文化局局长
曹勇市卫生局局长
周鹏举市体育局局长
崔延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建功市旅游局局长
于大江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赵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润华市粮食局局长
陈志颖市农机局局长
张群意市人防办主任
徐聪龙市365bet即时比分_365bet官网体育投注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主任
张国胜市双拥办主任
王海涛青岛日报报业集团总经理
张相逢市广电局局长
李振谆市地震局局长
姜岱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贾万里市供销社主任
李国华市工商局局长
王殿章市质监局局长
李浩市总工会主席
陈飞共青团青岛市委书记
刘丽萍市妇联主席
宇文胜市科协主席
王宏进青岛海事局局长
刘正金民航青岛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
余龙武青岛银监局局长
王晓云市气象局局长
郝代溪市通信管理局局长
蒋衍星青岛铁路办事处主任
房恒涛青岛警备区后勤部部长
万建忠市南区区长
王京文市北区区长
李奉利四方区代区长
傅明先李沧区区长
慕建民崂山区区长
纪敏黄岛区区长
刘圣珍城阳区代区长
张德平即墨市市长
刘赞松胶州市市长
姜军建胶南市市长
于显祥平度市市长
孙立国莱西市代市长
王怀岳保税区管委会主任
张惠副市长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王为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