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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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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度期数 2013年第22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287期
      3. 编号 青政办字〔2013〕132号
      4.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


        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1.5分类
          1.6分级
          1.7预案体系
          1.7.1世园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7.2世园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7.3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7.4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2.1.2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2处置分工
          2.2.1市政府各部门、驻青有关单位
          2.2.2各区、市政府
          2.2.3世园执委会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3.1.1监测
          3.1.2预警
          3.1.3预警行动
          3.1.4预警变更与解除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3.2.2先期处置
          3.2.3应急响应
          3.2.4响应措施
          3.2.5应急终止
          3.3值守应急和信息发布
          3.3.1值守应急
          3.3.2信息发布
          3.4善后处置
          3.4.1善后工作
          3.4.2调查和评估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2医疗卫生保障
          4.3食品安全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4.5治安保障
          4.6物资保障
          4.7财力保障
          4.8避难场所
          4.9通讯保障
          4.10公众心理干预
          5.附则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培训
          5.3责任追究
          5.4预案实施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充分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保障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世园会)顺利举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协同应对。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世园会期间城市运行及园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分类
          根据地域特点、致灾因素和脆弱性本源等综合分析,世园会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森林火灾、林木有害生物疫情、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
          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拥挤与踩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电气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事故、通讯及网络设施事故等。
          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传染病疫情等。
          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外事件、旅游安全事件、网络舆情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上述突发事件通常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起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6分级
          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简单,仅对世园会期间城市运行或园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调度个别部门或世园会园区(片区)、场馆单位自身力量和资源即可处置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世园会期间城市运行或园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世园会园区全部力量及李沧、崂山区政府部分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世园会期间城市运行或园区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区市、部门及世园会园区全部力量和资源协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世园会期间城市运行或园区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动员和协调全市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青岛市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试行)》(青政办字〔2009〕49号)是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具体依据。
          1.7预案体系
          1.7.1世园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青岛市应对世园会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世园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编制,市政府办公厅审定、发布。
          1.7.2世园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李沧、崂山区政府等根据风险评估,在现有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为应对世园会期间某一种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单个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李沧、崂山区政府等按照职责组织编制、发布,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1.7.3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是世园执委会应对园区突发事件的规范文件,是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由世园执委会综合部组织编制,世园执委会审定、发布,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1.7.4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世园执委会各运行部门、片区(场馆)、驻会单位等,为应对某一种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编制的应急预案,报世园执委会综合部或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发布和备案。
          各类应急预案应衔接一致,并根据实际需要和风险评估变化情况,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完善。
          2.应急组织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
          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市突发事件各专项指挥部、区市政府、世园执委会做好世园会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1.2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由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区市、部门、世园执委会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
          2.2处置分工
          市突发事件各专项指挥部、区市政府、世园执委会,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2.1市政府各部门、驻青有关单位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工作分工,负责城市运行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根据实际需要,选派部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入驻世园会,配合世园执委会做好园区运行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2.2各区、市政府
          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李沧、崂山区政府根据世园执委会请求或市政府的指令,负责调度有关应急资源协助做好园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2.3世园执委会
          组建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市突发事件各专项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做好园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3.1.1监测
          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托现有网络,加强世园会期间城市运行突发事件的监测工作,做好信息的互联互通。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常规和非常规突发事件的监测。
          世园执委会按照世园会综合防灾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应急处置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技术、管理和工程措施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制定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方案,重点做好以下风险隐患监测:
          (1)园区及周边山林火险:世园会所在区域北部山林环绕,自然因素或由祭拜、施工、游玩等人为因素易引发山林火灾;
          (2)园区运营情况及治安状况:世园会规模大,人员涉及面广,违法行为或不文明行为的控制难度大,盗窃、倒卖票证、打架斗殴、滥发广告、流浪乞讨等现象易诱发群体性事件;
          (3)传染性疾病监测及食品安全:初步预测,世园会期间,将会有超过1500万人次进园游览,一旦有传染病发生,疫情极易扩散。食品采购、加工、销售过程各环节监管不到位,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4)恶劣天气:青岛地区台风、暴雨的致灾危险性等级较高,且常伴有次生灾害,气候干燥增加了火灾和苗木干枯风险,高温天气还可能导致游客中暑;雷电、干旱、冰雹与雾霾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同样值得关注;
          (5)客流高峰及交通状况:据预测,世园会最高峰客流量可能达30万人次/天,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客流量大、进出通道少,给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巨大压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交通局部拥堵现象;
          (6)网络舆情:世园会是向世界展示青岛形象的平台,有可能因突发事件引发不实网络传言,影响世园会的正常运营和城市良好形象。
          3.1.2预警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经监测、预测和会商认定将出现达到分级标准的突发事件时,要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2〕28号)的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蓝色等级(Ⅳ级)和黄色等级(Ⅲ级)的预警由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橙色等级(Ⅱ级)和红色等级(Ⅰ级)的预警由世园执委会或市政府授权的部门发布。
          预警通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发布主渠道为世园会官方网站和政务网站,其他渠道包括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和短信等。
          3.1.3预警行动
          预警发布后,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通知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检查、准备应急所需的设备、器材和工具;
          (2)视情关闭有关特定场所(馆区),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并疏导游客;
          (3)对重点部位采取特别安保措施;
          (4)利用园区广播、世园会官方网站、政务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信等向社会发布温馨提示。
          3.1.4预警变更与解除
          当风险改变或消除后,应及时变更或解除预警,变更或解除预警的权限与渠道同预警信息发布。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涉及敏感群体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突发事件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区(市)政府和世园执委会要立即电话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并在1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市政府应急办接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后,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及处置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迅速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
          3.2.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迅速核实信息,边处置、边报告,按照规定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做好网络舆情引导,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3.2.3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事件(IV级):世园会园区应急响应由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启动;城市运行应急响应由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地区(市)政府负责启动。响应启动后,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由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现场指挥,组织协调事发区域的场馆运营单位、驻会单位、参展单位等进行处置;城市运行突发事件由市、区(市)两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现场指挥,组织协调事发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世园会园区应急响应由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城市运行应急响应由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响应启动后,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由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园区全部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李沧、崂山区政府依照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支援处置;城市运行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副总指挥、事发地区(市)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市、区(市)两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同进行处置。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世园会园区应急响应由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城市运行应急响应由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请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响应启动后,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由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园区和市、区(市)两级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同进行处置;城市运行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总指挥、事发地区(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市、区(市)两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协同进行处置。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由世园会园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市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提出建议,市政府应急办报请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批准启动,市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动员和协调全市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
          3.2.4响应措施
          (1)事发地区(市)政府、世园执委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视情对有关人员进行应急疏散,配合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在现场及周边地区设立警戒线,对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3)现场指挥部组织公安、消防、交通、市政、供电、卫生、林业、城乡建设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相关预案分工和分级响应处置规定,有序开展应急处置救援行动;
          (4)现场指挥部协调新闻宣传部门等做好网络舆情引导,通过世园会官方网站、园区广播、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事件基本信息、处置进展情况,提请公众积极配合,预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对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现场指挥部应调度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6)有关区(市)、部门和单位接到世园执委会、现场指挥部或市政府指令,要快速响应,迅速组织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应急救援、决策指挥、善后处置等工作提供方便。
          3.2.5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和建议,由原启动响应的单位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3.3值守应急和信息发布
          3.3.1值守应急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世园执委会要加强世园会期间值守应急组织管理工作,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确保世园会期间应急通信畅通,信息研判准确,调度处置有序。
          3.3.2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在事件发生后由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或牵头处置部门会同新闻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核实详细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建议等。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3.4善后处置
          3.4.1善后工作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相互配合,稳妥、细致地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要及时进行救治,并做好善后工作。对因突发事件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视情给予合理补偿。
          3.4.2调查和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突发事件损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应急保障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城市信息系统资源,建立应急指挥保障支撑体系,满足世园会期间处置突发事件的指挥需求,做好人员、器材设备、物资经费等保障。
          世园执委会要按照园区综合防灾与应急体系专项规划,建立全方位视频监控、园区广播系统,采取集中与分散、自购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求。
          4.1应急队伍保障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应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咨询组,公安、消防、市政、供电、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气象等部门应选派专业队伍驻会保障。李沧、崂山区应建立专门支援队伍,做好参与园区突发事件处置准备。所有赴现场的应急队伍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有序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2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应明确分流定点医院,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和专科治疗的程序,做好分阶段救护准备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后,卫生部门要快速组织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志愿者队伍协助做好医疗卫生救助、公众心理疏导等工作。
          4.3食品安全保障
          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餐饮消费安全。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快速组织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调查处置。
          4.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交通联动保障机制,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5治安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公安机关和事发地政府、世园执委会负责现场治安维护工作,必要时在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秩序维护等。
          4.6物资保障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根据职责,组织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保障指挥、处置需求。
          4.7财力保障
          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实行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以确保应急需要。
          4.8避难场所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设立导向标识清晰的应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制定应急疏散程序,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疏散或转移。
          4.9通讯保障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移动通讯系统相配套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与调度畅通。
          4.10公众心理干预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聘请有关心理专家,对因突发事件引发心理问题的人员进行疏导。
          5.附则
          5.1预案演练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突发事件桌面推演、拉动演练和实战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果,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2宣传培训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世园执委会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其专业救援技能。
          5.3责任追究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处置期间不服从指挥调度,以及迟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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