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
青岛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土壤资源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建设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查明查清我市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普查工作自2022年开始,到2025年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盐碱地等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完善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研究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三)普查方式。
1.细化工作底图。以青岛市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在全国土壤三普工作底图的基础上细化青岛市工作底图。
2.全程智能化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上布设的点位进行外业调查采样。
3.标准化、规范化操作。按照统一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测试指标、方法进行土壤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建立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进行测试化验质量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4.样点样品“一点一码”。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逐一编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的唯一信息溯源码。
5.建立一体化数据库。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6.汇总汇交普查成果。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总结与上报。
(四)普查成果。
1.数据成果。形成全市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2.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市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3.文字成果。形成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市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4.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于一体的市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5.样品库成果。形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市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等。
(五)时间安排。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采样点位布设、即墨区的普查试点任务和全市盐碱地资源调查等工作;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并上报。
1. 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印发普查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组建技术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练兵,提供技术保障;完善普查底图,落实普查条件,在试点区开展内业、外业检测,完成各个环节试点任务和全市盐碱地资源调查等工作。
2.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组织普查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用、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专业队伍,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在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在全市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2024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9月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3. 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5月底前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我市土壤普查基本数据;10月底前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全市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我市土壤普查工作并上报普查成果。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成立青岛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要求,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结束后撤销;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区(市)政府承担土壤普查主体责任,要成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推进落实。
(二)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市财政和区(市)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级保障,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经费足额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不足影响工作开展。各区(市)要根据普查任务、计划安排和工作进展等足额保障、按时拨付并加强监督审计。
(三)技术保障。建立市级技术专家组,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及技术把关和业务培训。组建由市级专家组和区(市)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体系,负责组织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加强专业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区(市)级工作力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
(四)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按照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建设普查数据信息处理存储等场所,配备相应设备,确保数据存储和使用符合国家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要求。
附件:青岛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青岛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 燕 副市长
副组长:姜德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袁瑞先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陶兴成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王好东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刘文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怡市 生态环境局副局级领导干部
刘国会 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东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大庆 市园林和林业局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坤兴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王东岳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