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拟将《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审计报告》(青兰所审字〔2022〕第012号)和《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青兰所审字〔2022〕第031号)通过“青岛共青团”网站进行公示。
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审计报告-青兰所审字(2022)第012号.pdf
青岛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1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青兰所专审字(2022)第0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