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365bet即时比分_365bet官网体育投注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发[2011]3号
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1〕13号文件的分工意见》(鲁厅字〔2011〕19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规范编制使用程序,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称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编制使用审核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空编运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凡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弱化、人员结构不合理、体制建制面临调整等,不予安排使用编制。
第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须先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报编制使用申请。编制使用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名称、主要职责、经费形式;
(二)编制数额、实有人数;
(三)用编类别、数额及理由;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数量、类别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向提报部门、单位出具《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
机关事业单位凭《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办理补充人员事宜。
第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完成后,要进行入编登记,机构编制部门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核定预算、核拨经费。
第七条 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机构编制部门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财政部门不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
第八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生变动,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销实名制人员信息。
第九条 对违反规定使用编制、以虚报人员方式占用编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举报投诉。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责令限期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各设区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