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2-02-28

  为加强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测绘市场,促进测绘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60号)相关规定,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对《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2月28日至3月29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hdxc@qd.shandong.cn,并标注“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