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以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政策的通知》(鲁财综〔2019〕34号)要求,现对山东省平度市旧店金矿矿区深部普查探转采矿业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决定公开选择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的单位承担该项目工作(详见附件1)。请意向实施单位将相关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于2022年12月2日前函告我局。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意向实施单位对我局征询函给予回应: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一、工作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等等。
(二)相关工作要求
请意向实施单位对山东省平度市旧店金矿矿区深部普查探转采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单独报价,报价须含价格、报价有效期、工期等详细信息。
二、报价相关文件递交要求
(一)应当提交的报价、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报价函(按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以往完成过(原则上不少于3宗)的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意向实施单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声明内容中须包含贵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请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报价相关资料快递至青岛市南区香港西路55号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301室并发送电子扫描件至邮箱dikuangchu@qd.shandong.cn。
三、成交单位的选定
1.采用最低价者优先中标的方式。
2.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报价结果确定成交单位,并予以正式委托,未被选中不再另行函告。
附件:1.山东省平度市旧店金矿矿区深部普查探转采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2.报价单.docx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9日
(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532-8389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