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建设,现面向社会开展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建设区域城市设计方案公开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李村河、张村河是青岛市区重要的行洪、生态景观河道,流域沿线经过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集中了老四方工业区、北客站及周边片区、世博园片区、株洲路两侧、张村河两岸等重要的城市更新重点低效片区,河道两侧生态环境景观改善提升及开发建设,与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紧密相连。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赋予山东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工作要求,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青岛市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动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建设,现启动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建设区域城市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建设区域城市设计方案公开征集
(二)项目位置及规划范围
根据上游河道整治情况,河道景观治理范围主要为李村河下游(重庆路至胶州湾入海口),长约4.8公里;张村河(黑龙江路以西至重庆路)市北段,长约2公里;共约6.8公里。同时对李村河中游(重庆路至青银段)两侧部分节点环境品质改造提升进行分析、研究。
项目城市设计范围示意图
根据河道景观治理范围,本次城市设计范围约14.43平方公里,西至环湾路,北至太原路、大村河,东至重庆路、君峰路、黑龙江路,南至开平路、洛阳路、开封路、大沙路(详见项目城市设计范围示意图),统筹考虑李村河(张村河)两侧腹地的功能定位、景观需求,提出产业划方案,对两侧地块进行一体化城市设计,对重点地块进行详细设计。
三、征集方式
(一)本次方案征集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邀请信誉良好、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报名申请应征。
(二)本次方案设计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预审,第二阶段为城市设计方案评审,第三阶段为整合深化设计阶段。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2023年1月)
发布征集公告、工作规则和任务书,公开征集境内设计机构(含设计联合体,下同)参与。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报名机构的公司履历、行业声誉、主创及团队的业绩和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评选出不多于5名入围设计机构进入第二阶段(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同时,评选出2名备选设计机构(须排序),如有入围设计机构退出,则由备选设计机构依序替补。征集人发布入围公告,发送编制设计方案邀请函。受邀设计机构须在3日内向征集人发送《参与确认函》。
第二阶段:城市设计方案评审(2023年2月至3月)
受邀设计机构开展正式设计工作,征集人择期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进行总体情况介绍,并解答疑问。
入围设计机构按规定日期及任务书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每个设计团队(联合体)仅可提交一个方案。
征集人组建方案评审委员会,对5名入围设计机构提交的城市设计成果进行评审,对每个方案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并提交优胜排序给征集人。评定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公示评定结果。
第三阶段:整合深化设计阶段(2023年4-5月)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设计机构(联合体)深化城市设计方案,进行成果整合及控规调整方案编制,深化成果要具有落地性和可行性,满足下一步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深度。具体采购公告另行发布。
四、应征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
(二)应征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省、市咨询服务保密管理相关要求。
(三)规划设计机构(联合体)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四)规划设计机构可单独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也可组成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共同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规划设计机构,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
(五)设计团队应包含规划、建筑、景观、交通、市政、产业策划等专业人员。应征申请人须具有城市重要区域总体策划研究和概念规划项目经验;具有丰富的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风貌、公共空间等设计经验及产业策划能力。
(六)应征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人员应是其机构正式人员,主创设计师必须由应征申请人单位中主持过城市规划设计类项目的设计师担任。主创设计师须有主持过多个同类型规划设计项目经验,且须全过程参与。设计团队除城市规划专业人员外,应配备建筑、市政、交通和生态景观等专业人员。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提交资格预审报名申请。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间及程序
应征申请人请于2023年1月11日9:00时至2022年1月28日17:00时,完成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2023年1月29-31日,择日组织资格预审专家评审,待确定设计单位后发布入围公告并发送设计邀请函。
报名登记的程序:①填写报名表,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征集服务机构,邮箱:qdyishi@126.com。②应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
应征申请人请于2023年1月28日17:00时前送至或邮至组织征集服务单位,并在封面上标注“李村河(张村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建设区域城市设计方案公开征集报名材料”,内容应包含报名表1份、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8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1份(光盘或U盘)。
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 C座二楼
联系方式:于女士 18661897109
征集服务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征集奖金及说明
(一)征集奖金。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机构提交的设计成果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且经专家评审会确定为有效成果的,获得征集奖金。奖金征集人负责支付。
方案评审奖金设置:
第一名(1名)300万元奖金;
第二名(1名)150万元奖金;
第三名(3名)80万元奖金。
奖金在主办单位发出获奖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
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第一名设计机构(联合体)应按照征集人要求充分吸纳各方案优点进行整合,优化完善城市设计方案,并参与后续汇报会议。
以上费用均为人民币,并以人民币结算。根据评审结果排名及所提供发票支付相应设计费用,产生的任何税金由设计机构自理。
(二)本次征集活动要求资格预审申请时明确的主创设计师须参加现场踏勘、征集评审会的方案汇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的汇报会议(包括视频会议)等工作。一旦通过资格预审,则视为接受本条款说明。如在本次征集过程中发现主创设计师与报名材料所提交的团队人员不符,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单位参加资格。
(三)各应征人提交的应征城市设计方案版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对其应征的城市设计方案享有署名权。征集人有权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使用应征设计方案,征集人在项目的设计中或在设计方案整合、调整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设计方案的内容,也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同时征集人还可对应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
(四)应征人应配合征集人做好与属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开发整理平台公司及相关权益人的汇报沟通,确保设计方案落地可行。
(五)应征人(含联合体)需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合法和有效,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次公告若有更新或补充,将在发布本项目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并以最后发布的要求为准。
(七)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解释权归征集人。
(八)设计机构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九)参加本次活动的应征申请人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十)获得第一名的设计机构需向征集服务机构支付征集活动服务费人民币元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在征集人公布方案评审排名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及时拨付征集活动服务费。
(十一)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青岛市政务网、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同步发布本项目的各阶段公告。
九、征集单位及服务机构
征集单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征集服务机构: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129号C座
青岛毅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征集服务机构,其经征集人确认发出的相关函件具有与其同等效力。
十、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王女士 0532-83893254 13310665990
陆女士 0532-83893283 13608965829
征集服务机构:于女士 0532-66565116 18661897109
邮箱:qdyishi@126.com
附件:1.方案征集设计任务书
2.方案征集报名、预审资料提交要求和相关模板
【附件下载邮箱】用户名:qdzhengji2023@126.com;密码:zhengji2023Q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