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自然资规字〔2022〕10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3日
青岛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刻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情况(一)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9处,涉及崩塌、滑坡、地面塌陷3种类型。其中,崩塌80处(约占90%)、滑坡2处(约占2%)、地面塌陷7处(约占8%);中型规模等级8处、小型规模等级81处;累计威胁人口415人、威胁财产6780万元。
(二)地质灾害险情灾情。2021年,全市共发生1起崩塌地质灾害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诱因是台风“烟花”过境期间受强降雨影响,高陡边坡出现岩石崩落。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期修编,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指导崂山区率先完成普查试点。严格落实9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印发实施防治方案,编印防治工作手册,强化应急响应,全面提升防治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立三级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建成21处地质灾害隐患自动化监测站,实现24小时实时监测。联合应急、气象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12次,成功预警1起岩石崩落险情,为及时避险争取主动权。面对面宣传普及防灾减灾常识,累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2021年累计投入资金约1.1亿元,完成75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避免了约320余人受灾、3800余万元财产损失。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调查和预测,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延续近年相对平稳趋势,灾害种类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预测数量和规模较小,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人为引发地质灾害仍应重点加强防范。
(一)崩塌、滑坡发生趋势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时段为6—10月,可能发生的区域主要是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大珠山等山地丘陵地区,可能诱发因素主要是台风过境、强降雨、其他极端气候,以及工程建设活动或人工切坡等。依山而建或切坡建成的基础设施、民房厂房、学校、医院、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交通干线、河流两岸、旅游景区等人员车辆过往较频区域,要重点防范山体岩石崩落、土质边坡滑塌等风险隐患。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随着地下采矿活动的减少,采矿充填技术的升级,发生新的地面塌陷可能性较低,但历史采矿活动遗留的采空区仍有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胶州市西部、莱西市东北部、平度市北部等地区要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责任分工
(一)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以防为主,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对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属地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属地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二)强化部门责任和联动协作。按照“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管理机制要求,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1.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各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市财政局牵头)
3.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分别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加大房屋建筑基础施工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5.加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市水务管理局牵头)
6.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牵头)
7.分析研判气象信息,及时制作预警产品,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牵头)
(三)抓好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隐患点”五级监测体系,加强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依托地质灾害隐患自动化监测站,提升科技防灾减灾能力。完备“市级建立专家库、区(市)级依托技术单位、镇(街道)级依靠专业人员”三级技术支撑体系,发挥专家队伍和技术力量作用,提升地质灾害技术支撑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充分应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加强应用综合遥感识别等先进技术,加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的调查精度和密度,进一步查明地质环境孕灾条件、摸清地质灾害发展规律,动态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熟悉掌握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必要时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做好应急处置。(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市北区辽宁路街道大连路23号崩塌、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南岭东山墓地废弃采石场崩塌等2处市级重要防治隐患点,要进一步抓好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落实,实行区(市)级分管负责同志包点督办制度,统筹谋划推动综合治理,力争在汛前完成主体排险。在风险隐患彻底消除前,要确保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避险等防范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5.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预警体系,按照“规范、及时、高效”原则,协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依托技术支撑单位,构建多尺度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模型,开展分级预警,提供精细化预警服务,着力围绕“灾害何时发生”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完善预警发布工作机制,拓展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强化针对特定地区、特定人群、特定时间的精准发布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气象局配合)
6.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等时机,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常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重点针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识灾避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7.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开展地面沉降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全面掌握地面沉降风险情况,采取实地测量+遥感测量方式加强监测,为城市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提供专业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8.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汛期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完善灾情速报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和应急联动等各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牵头)
附件:1.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开电话
2.青岛市2022年度重要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3.青岛市2022年度重要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附件1
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开电话
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室
值班电话(24小时):83893268、83893234
(白 天):83885538、83890821
传真:83890821
青岛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室
值班电话(24小时):85819160(含传真)
附件2
青岛市2022年度重要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表
序号 | 隐患点名称 | 类型 | 经度 | 纬度 | 成因 | 威胁情况 | 防治措施 | 责任主体 |
1 | 市北区辽宁路街道大连路23号崩塌 | 崩塌 | 120°19′45.89″ | 36°04′32.08″ | 自然因素 | 威胁人数60人,威胁财产300万元 | 工程治理、群测群防、警示标识 | 市北区政府 |
2 | 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南岭东山墓地废弃采石场崩塌 | 崩塌 | 120°24′16.08″ | 36°11′40.40″ | 人为因素 | 威胁4人,威胁财产20万元 | 工程治理、群测群防、警示标识 | 李沧区政府 |
附件3
青岛市2022年度重要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