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鹏
2020/9/11 15:20:02
网友您好!前面已有网友提了同样的问题。
1.创新券使用对象需为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是高企的企业需要成为“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才能够申请使用创新券。 2.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两年,期间我们会对政策的实施进行过程跟踪和分析评估,根据实际实施效果,后续对使用范围会进行适当调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有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因此未将知识产权类服务列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3.后续若各区市出台相应配套措施,由区市负责解释是否可以叠加或就高,市级层面对此不作限制。 4.创新券申请随时都可以在系统上申报,创新券兑付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企业在科技创新服务完成当年申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