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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专业化干部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 2021-08-3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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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介

          2018年6月10日,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上合示范区要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拓展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等领域合作,更好发挥青岛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作用,加强我国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形成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2019年9月2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后,上合示范区聚力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海洋合作“4+1中心”建设,加速打造新时代对外开放新高地,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助力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业在职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中层副职岗位3名

          1.现代贸易部副部长2名;

          2.双向投资部副部长1名;

          (二)其他人员岗位18名

          1.综合部(党群工作部)其他人员1名;

          2.国际物流部其他人员2名;

          3.现代贸易部其他人员1名;

          4.双向投资部其他人员1名;

          5.商旅文化部其他人员1名;

          6.海洋合作部其他人员2名;

          7.经济发展部(应急管理部)其他人员4名;

          8.财政金融部其他人员2名;

          9.规划建设部其他人员3名;

          10.纪检监察机构其他人员1名,由青岛市纪委会同上合示范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选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突出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特质,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上合示范区“4+1中心”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中层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中层副职人选:累计担任国内大中型企业内设机构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以上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4.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具有大中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或民营500强企业任职经历、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具有海外留学或海外相关工作背景的优先考虑。

          胶州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企业在职人员报名按照《上合示范区管委会选聘简章有关说明》的要求执行。

          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且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紧缺专业技术型人才,可一事一议。

          (二)岗位职责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专业化干部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每人最多报2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调剂只能在同岗位层级之间调剂或从较高岗位层级到较低岗位层级调剂。

          依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导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附件3),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与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所获荣誉、工作成果、语言证明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同类证书可扫描在1个PDF文件中上传)。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18:00(北京时间)止。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适岗评价

          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客观评价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经历、竞聘优势等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适岗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进入择优比选环节的重要参考。

          (四)择优比选

          根据岗位需要并参考适岗评价情况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面试比选,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专业化水平、国际化视野。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同时,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五)考察体检

          在择优比选基础上,根据岗位选聘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

          (六)确定人选

          综合择优比选和考察体检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七)公示聘任

          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实行岗位聘任制。打破行政、事业、企业身份界限,管委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聘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

          (二)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固浮比,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不同岗位薪酬差距可以按规定扩大到2倍以上。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上合示范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主责主业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按功能区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未尽事宜由上合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登录地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官网(http://www.scoda.com/),进入相应报名入口。

          联 系 人:姜方梅、付艳丽

          联系电话:0532-85278070、13210071867

          附件:

          1.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专业化干部人才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编:266071 鲁ICP备05038584号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专业化干部人才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1-31 信息来源:

          一、简介

          2018年6月10日,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上合示范区要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拓展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等领域合作,更好发挥青岛在“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和海上合作中的作用,加强我国同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互联互通,着力推动形成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开放格局。2019年9月2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后,上合示范区聚力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化交流、海洋合作“4+1中心”建设,加速打造新时代对外开放新高地,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助力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二、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面向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业在职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中层副职岗位3名

          1.现代贸易部副部长2名;

          2.双向投资部副部长1名;

          (二)其他人员岗位18名

          1.综合部(党群工作部)其他人员1名;

          2.国际物流部其他人员2名;

          3.现代贸易部其他人员1名;

          4.双向投资部其他人员1名;

          5.商旅文化部其他人员1名;

          6.海洋合作部其他人员2名;

          7.经济发展部(应急管理部)其他人员4名;

          8.财政金融部其他人员2名;

          9.规划建设部其他人员3名;

          10.纪检监察机构其他人员1名,由青岛市纪委会同上合示范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选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突出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三化一型”特质,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上合示范区“4+1中心”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中层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中层副职人选:累计担任国内大中型企业内设机构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3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以上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4.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具有大中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或民营500强企业任职经历、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具有海外留学或海外相关工作背景的优先考虑。

          胶州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市直企业在职人员报名按照《上合示范区管委会选聘简章有关说明》的要求执行。

          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谈话且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紧缺专业技术型人才,可一事一议。

          (二)岗位职责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专业化干部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每人最多报2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调剂只能在同岗位层级之间调剂或从较高岗位层级到较低岗位层级调剂。

          依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导出《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附件3),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与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所获荣誉、工作成果、语言证明等材料一并扫描上传(同类证书可扫描在1个PDF文件中上传)。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18:00(北京时间)止。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适岗评价

          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客观评价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工作经历、竞聘优势等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适岗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进入择优比选环节的重要参考。

          (四)择优比选

          根据岗位需要并参考适岗评价情况确定参加择优比选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引入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面试比选,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专业化水平、国际化视野。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同时,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五)考察体检

          在择优比选基础上,根据岗位选聘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并征求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

          (六)确定人选

          综合择优比选和考察体检情况等,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七)公示聘任

          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实行岗位聘任制。打破行政、事业、企业身份界限,管委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聘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

          (二)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固浮比,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不同岗位薪酬差距可以按规定扩大到2倍以上。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上合示范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主责主业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按功能区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未尽事宜由上合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登录地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官网(http://www.scoda.com/),进入相应报名入口。

          联 系 人:姜方梅、付艳丽

          联系电话:0532-85278070、13210071867

          附件:

          1.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公开选聘专业化干部人才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3.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编:266071 鲁ICP备05038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