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3-01-312022年,青岛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更加深入
明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走深走实。
(二)法治建设职责落实更加有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批示。印发《青岛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对十四五时期民政法治建设进行部署安排。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印发《青岛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局党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情况2次。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印发《青岛市民政局2022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做好会前学法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三是推进法律实施。积极提报立法建议,对《青岛市地名条例》《青岛市养老服务条例》的修订及时向市人大提出立法建议。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法》《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青岛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上会议题、公平竞争审查等7项工作的合法性审查指引。2022年,全局制定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救助、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均按照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近三年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公示。对3项养老领域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全年审查政府采购合同50件。
三是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印发《青岛市民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青岛市民政局公职律师实施方案》,完成我局公职律师网上备案。
(四)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组织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暨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制定《青岛市社会组织“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办法》,对160家社会组织进行联合抽查,对48家社会组织立案处罚,撤销6个社会组织登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0家,取缔3家社会组织。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首次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及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覆盖率、标签化管理均达到100%,联合抽查比例达到34%。
(五)法治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制定《青岛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教育宣传实施方案》《青岛市民政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普法宣传。
二是编印《青岛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应知应会200条》,以问答的形式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创新性印发《每周学法》48期,通过学习法条、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六)矛盾纠纷化解更加顺畅
2022年,我局承办行政复议案件2起,无行政诉讼案件,无纠错或败诉案件。依法落实行政调解制度,督促指导规范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七)政府职能转变更加深化
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一件事”,将12个部门28项救助事项纳入统一平台,实现“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婚姻登记实现电子身份证照应用,同步签发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与实体婚姻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身故一件事”实现静默办理。
二、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面,法治建设与民政职能工作有机融合还未形成体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社会普法宣传工作精准度有所欠缺等。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
(二)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民政地方立法,加强立法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动态管理,规范合法性审查。
(三)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加强执法检查的指导。
(四)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压实普法责任、突出普法重点、加强普法指导,推进民政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五)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高民政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