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7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将青岛海洋科学考察基地(北海区海洋防灾减灾业务化运行综合保障基地)浮标上下水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用途变更申请人: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8日至2月21日止。如对“报告表”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地址:青岛市福州南路17号青岛市市民中心358房间
邮编:266000
电话:0532-66209613,0532-85886981
电子邮箱: qdhyjscpz@qd.shandong.cn
附件:青岛海洋科学考察基地(北海区海洋防灾减灾业务化运行综合保障基地)浮标上下水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