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basexf.com)和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网站(http://ocean.basexf.com)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第一部分:共性目录。主要内容:
(一)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邮箱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等。
(二)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公文。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三)规划、计划信息
本部门负责制定的我市海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目标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四)财政、财务信息
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五)人事任免信息
本部门人事任免信息。
(六)工作动态
涉及本部门业务和其他工作情况的信息。
第二部分:个性化目录:即根据本部门职能编制的特有信息类别。
(一)海洋经济
(二)渔业渔政
(三)海域海岛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basexf.com)和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网站(http://ocean.basexf.com)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青岛市海洋发展局网站(http://ocean.basexf.com);
(2)青岛政务网(http://www.basexf.com);
(3)“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微博账号:青岛市海洋发展局)、“蓝色青岛”(微信号:gh_94b434abcf53)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或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520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520室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588726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520室,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66000。
(3)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政务网“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系统”(http://govmail.basexf.com/applyinfo1024/index.aspx?type=1)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5层
邮政编码:266000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5887261 传 真:0532-85885692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市级机关一期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26607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5912121 传 真:0532-85913182 电子邮箱:zfxxgkb@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的流程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