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发展局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05
2021年,市海洋发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市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项目落地年”,把集聚区推进、“双招双引”和项目落地作为“穴位”和靶点,加快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海洋发展工作精彩开局。
一、深入研究谋划“十四五”海洋发展
(一)加强对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引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2025年)》和配套实施方案。
2.围绕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等重点产业,精准制定产业政策。
3.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海洋发展工作大会,组织评选表彰蓝色领军企业和领军人物。
(二)制定实施“十四五”海洋相关规划
4.优化完善《青岛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青岛市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制定《关于加快胶东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5.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谋划推进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建设。
(三)积极承担国家重点任务
6.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在青岛建设国家深海基因库,研究探索部、省、市三方共建新机制。
7.探索组建中国深远海开发集团,提高承接国家深海资源开发任务及产业化能力。加强与中船集团合作,争取更多的央企、科研院所参与。
8.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探索设立蓝色金融研究院(青岛),开展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研究,争取国家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山东)及相关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落户。
9.加快推进青岛市水产种苗研发中试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水产种业龙头企业,搭建产业化合作平台,争取相关产业基金重点支持。
10.争取青岛自贸片区海洋经济核算经验申报商务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试点。
11.做好自然资源部交办我局青岛市涉海就业人员测算有关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智慧化平台。
12.按照上级要求,高水平做好国际性海洋会议的筹备服务保障工作。
二、加快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优化海洋产业布局
13.研究制定加快青岛市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化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推动打造一批百亿级、千亿级海洋产业集聚区。
14.巩固提升海洋生物制品、海洋船舶和海工装备制造、海洋电子信息、胶东经济圈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产业联盟,组建青岛市海上风电融合发展等产业联盟,并推动打造一批千亿级产业联盟。
(二)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15.高水平建设全国首个国家级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加快推进黄海冷水团、“国信1号”养殖工船、“深蓝2号”网箱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16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拓展渔业营销品牌,推进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申请认证,争取获批“青岛海参”“青岛鲍鱼”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16.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养殖尾水监测。
17.加快推进中船柴二期、中瑞威飞、罗博飞产业园、汉缆海洋工程产业链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与中船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争取中船集团更多优势产业布局青岛。加快推动聚大洋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园、日本海之乐海洋生物制品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落地青岛。抓好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推进工作,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海上风电+制氢”等融合发展新模式。
18.加快恒大水世界、崂山沙港湾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打造国际一流滨海度假旅游胜地。争取国家支持在青设立海洋经济交易所。加快推进华录山东总部基地等项目建设。
19.依托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海检集团等海洋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企业,探索成立海洋检测平台联盟,搭建资源共享、标准共定、体系共建的系统化平台。
(三)加快推进涉海重大项目建设
20.推进总投资3600多亿元的110个涉海重点项目建设,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项目进度和完成时限,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21.加快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国信海洋经济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中鲁远洋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和配套渔港、崂山沙港湾、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智慧海洋产业综合体、青岛国际海洋寡糖制备中心产业化基地、海洋展示中心、深远海海上风电等重点项目建设。
22.更新全市2021年规上涉海单位名录库、重点涉海单位名录库及“准四上”涉海单位储备库。完善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体系,推进市区两级海洋经济核算工作业务化运行,召开区市季度海洋经济运行分析会。
(四)提升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双招双引”水平
23.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强化考核导向。
24.深化与上海宝茂集团、戴德梁行、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香港金控等专业化招商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的战略合作。争取Tuff-中国、中国药科大学青岛成果转化研究院、沈阳药科大学青岛海洋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尽快落地。
25.加快推进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组建,尽快筛选推动一批海工装备领域标志性项目落地,启动总规模500亿元的海洋工程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工作。
(五)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统筹
26.积极推进山东省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设,建立“企业+研究院”前、中、后端对接机制,搭建企业、资本、科研机构等多方互动平台,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统筹。
27.协调筹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等展会活动。
三、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一)规范海域使用管理
28.严格实施围填海管控,加强动态监管,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和用海单位,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用海保障。
29.深入开展海岸线保护,严控海域使用项目占用自然岸线,进一步强化对岸线的保护。
(二)加快海洋生态修复
30.配合做好海洋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涉海专项规划编制。
31.积极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小岛湾北岸海岸带综合整治项目。持续加强胶州湾保护管理,加强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规范化建设。
32.持续推进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渔港名录内29个渔港整治工作。开展“渔港环境提升年”活动。
(三)强化海洋灾害防治
33.加强对浒苔立体化监视监测,强化前置打捞和联防联控,提高浒苔资源化利用率,力争浒苔“不上岸、少上岸”。全面开展互花米草治理。
34.开展海洋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及时做好灾害监测预警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严格海洋执法管控
35.深入开展禁养区海水养殖清理退出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定期调度、现场督导。
36.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等海洋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实施非法围填海、非法采砂等整治,强化对违法作业渔船查处力度。
37.加强渔业安全监管,对照风险隐患清单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会同海事、海警联合开展海上安全保障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协同应急响应能力。
38.开展渔船质量提升工作,实施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及报废拆解,规范渔船生产秩序,加强渔船作业环境治理。
39.突出“岸巡海查、重点防控”监管措施,协同海警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依法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
四、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凝心聚力服务大局
40.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41.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担当使命本领
42.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研究干部素质提升工作方案,提升专业化能力水平。
43.探索建立“揭榜挂帅”制度,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创造舞台。
(三)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狠抓落实合力攻坚
44.适时组织市委海洋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编制实施经略海洋攻势作战方案3.0版。加强对市委海洋委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完善大项目顶格推进机制,建立周调度、月排名、季约谈机制。指导各区市海洋工作机制,配强力量。
(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廉洁勤政底线
45.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倡导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46.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推动形成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