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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海洋发展局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2-28

        2022年全市海洋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央赋予青岛海洋发展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主动融入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围绕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总目标,按照“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勇当龙头、争先进位”要求,推动《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5条政策》落地实施,将“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推动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推动全市海洋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担当作为,争当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排头兵

        (一)争创一批在国家层面具有引领性的发展典型

        1.推动《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落地实施。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规划处、秘书处

        2.开展海洋命运共同体示范区相关研究。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做好对上争取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和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等海洋智库,研究梳理示范区可落地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规划处、秘书处、海工院专班

        3.推动部、省、市共建“国家深海三大平台”。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推动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加快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对接,力争尽快制定形成共建方案,取得实质性进展。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海工院专班

        4.积极创建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争取青岛市海水淡化设计院组建落地,推进李沧区、董家口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基地建设,推动百发海水淡化厂扩建工程投产运营,努力打造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集群,按部署积极争创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

        5.按照国家、省、市部署,高水平筹备好重大国际海洋会议。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科外处

        6.推动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实体化运营。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山东省、青岛市三方共建青岛海洋国际合作中心,促进海洋领域对外合作,助力海洋命运共同体示范区建设。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科外处

        (二)探索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突破性的路径模式

        7.加快推进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建设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由院士、首席科学家领衔的研究中心建设,加速北京研发基地建设,集聚全国顶尖的海洋科研团队和人才,推动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落地,为国家实验室入列创造条件、奠定基础。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海工院专班

        8.探索组建市级海洋发展平台公司。研究制定市级海洋发展平台公司的组建方案,构建我市海洋产业的创新型投融资体系,夯实海洋产业发展支撑要素,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化与高端化发展。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

        9.探索设立青岛市海洋产业基金。研究制定青岛市海洋产业基金设立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海洋产业资本供给,加快推动我市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

        10.探索开展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指标体系研究。与国内海洋领域高端智库合作,围绕产业、科教、航运、生态、开放等领域研究制定具体评价指标,为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指引。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规划处、经济运行处

        11.推进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研究制定《关于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放大青岛海洋科技溢出效应,发挥胶东五市海洋特色,聚焦现代渔业、船舶和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等领域,推动重点海洋产业集群化、差异化发展,推进胶东经济圈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共同打造国际海洋创新发展高地。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规划处

        12.加快推动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落户试运行。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海工院专班

        (三)推进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创新性的改革试点

        13.探索深远海养殖领域可复制经验模式。推动全国唯一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持续创新发展,突出抓好“深蓝2号”“牧渔1号”“牧渔2号”等桁架类大型养殖网箱,按照山东省“国信1号”养殖工船运营管理试点部署,加快推动国信系列养殖工船等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业处

        14.创新构建“蓝色自贸”海洋经济统计调查体系新模式。破题功能区级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填补相关领域空白,在全国率先探索将海洋公共管理服务、海洋上下游相关产业纳入海洋经济核算体系设计。创新涉海单位清查和认定流程,首创“三库三筛”涉海单位认定方式。探索建立日常监测指标体系、涉海商事主体标记认证机制,力争纳入商务部、省商务厅自贸区创新案例。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处

        15.抓好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就业人员测算国家试点。对海洋经济活动就业人员概念进行清晰界定,构建海洋经济活动就业人员统计测算体系。探索试点成果的拓展和应用,力争为国家层面开展海洋经济活动就业人员测算工作提供可参考、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处

        16.推动渔船提质增效、渔港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推动渔船更新改造、减船转产和装备升级,提升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政处

        17.深化国家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管职责划转试点建设。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系统,力争形成国内先进工作经验。

        牵头领导:王晓训

        责任单位:海域处、办公室

        二、抓实抓牢项目,塑造海洋产业发展新优势

        (一)推进打造一批海洋产业集聚区

        18.研究制定推动我市海洋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意见,围绕海工装备和船舶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现代渔业、海洋新能源、深海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加快打造一批特色海洋产业集群。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秘书处、规划处、渔业处、工业处

        (二)聚焦项目做强一批海洋产业

        19.落实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5条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秘书处、渔业处、科外处、服务业处

        20.集中抓好纳入省重大项目名单和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重点项目,滚动推进总投资2000多亿元的88个涉海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经济运行处

        21.现代渔业。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积极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推广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多营养层级立体综合养殖等绿色养殖模式。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业处、保障中心

        推动水产种业振兴行动,开展青岛市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对大宗及地方特色养殖品种展开系统调查。推进水产种苗研发中试基地建设,打造全国水产种业科技研发中心。支持瑞滋、前沿海洋等一批重点水产种业企业扩能升级,建设现代种业产业园区。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业处

        高水平建设海洋牧场,出台实施《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加快新型海洋牧场综合体项目建设,依托大小管岛打造高能级海洋牧场科创平台,积极增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业处

        稳步发展远洋渔业,扩大金枪鱼围网船队规模,支持建设马达加斯加等海外远洋渔业基地。加快推进总投资330亿元的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中鲁海洋创新产业园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业处、经济运行处

        加快渔业品牌培育力度,推动创建青岛海参、青岛鲍鱼、青岛梭子蟹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中国国际海洋牧场博览会等国内重要展会,推介青岛渔业品牌和产品。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业处

        22.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支持北船重工、海洋石油工程(青岛)建设大型双燃料散货船、沙特阿美马赞项目、流花FPSO项目,支持青岛双瑞、海德威开发船舶新燃料供应系统、船舶尾气洗涤系统,推动总投资100亿元的中南高科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园、总投资15亿元的汉缆海洋工程产业链基地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内一流的船舶海工装备产业基地。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经济运行处

        23.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重点抓好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青岛国际海洋寡糖制备中心产业化基地、浩大海洋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支持博益特、浩大生物、蔚蓝生物、明月海藻等企业聚焦市场需求,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创新药物和功能性制品。支持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加快抗肿瘤药物、抗乙肝药物、抗白血病药物等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加快推动海洋生物医药及现代中医药产业贸易集聚区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建设中国药科大学(青岛)创新研究院、沈阳药科大学海洋生物医药转移转化基地,着力打造全国海洋创新药物策源地。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经济运行处

        24.海洋新能源产业。抢抓海洋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谋划深远海风电布局。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为契机,推动大型风电整机装备及关键部件制造产业发展。推动总投资20亿元的上海电气装备产业园、总投资29亿元的华电金口500MW光伏电站、总投资6亿元的宝鉴科技大型海上风电产品配套提升、总投资8亿元的加元润恒海上风力发电机装备零部件制造等项目建设。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经济运行处

        25.海洋服务业。加快推动崂山沙港湾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加快数字海洋、智慧海洋建设,建设海洋大数据中心,研究开发青岛市智慧海洋信息化系统,建设国内一流的智慧海洋综合管理平台。推进青岛蓝色金融研究院筹建,联合各合作机构,整合资源力量,引进国内外权威专家团队,开展海洋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力争建成国内知名、具有影响力的海洋金融创新策源地和实践基地。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服务业处、经济运行处

        (三)加快招引一批海洋龙头项目

        26.强化项目招引。制定实施《2022年海洋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围绕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重点海洋产业,聚焦先进制造业、“四新经济”和产业集群建设,开展社会化、专业化、平台化、网络化、资本化招商,加快引进、落地一批过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涉海大项目,全力做强一批优势链条、补齐一批薄弱链条、新建一批潜力链条,推动海洋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戚永战

        责任单位:工业处

        (四)推动海洋领域产学研协同创新

        27.加大海洋人才服务引育力度。探索开展海洋人才概念界定,通过开展全市海洋经济活动单位重点就业领域的海洋人才专项调研,基本掌握全市海洋人才底数和需求,初步建立相关人才信息库。会同市人社局编制发布《青岛市海洋领域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对在青就业的海洋领域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硕士提高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开展海洋领域突出贡献人才评树活动,激励海洋人才奋发作为。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科外处、经济运行处

        28.深化科企金对接机制。发挥省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省市两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企业、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合作。组织开展海洋科研机构、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对接活动,促进科技需求和供给有效对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科外处

        29.2022年力争推动省级现代海洋产业技术中心达到5家以上。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科外处

        三、坚决守牢底线,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

        (一)规范海域使用管理

        30.严格落实海岸线修测成果,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海域、海岛。严格实施围填海管控,加强动态监管,持续跟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牵头领导:王晓训、杨克骏

        责任单位:海域处、执法支队

        31.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和用海单位,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用海保障。

        牵头领导:王晓训

        责任单位:海域处、市场配置处

        (二)加强海洋生态保护

        32.筹备胶州湾保护委员会会议,进一步完善强化胶州湾保护委员会制度体系框架,明晰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牵头领导:王晓训

        责任单位:海域处

        33.认真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重点推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禁养区清理整治等工作。

        牵头领导:王晓训、杨克骏

        责任单位: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组办公室、渔业处、渔政处、海域处、支队、保障中心

        34.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小岛湾北岸海岸带综合整治项目和小管岛保护利用试点。

        牵头领导:王晓训

        责任单位:海域处

        35.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在重点海湾和重点水库放流水生生物苗种超过5亿单位,改善生态环境。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业处

        36.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开展部、省、市三级水产品质量抽查,严把水产品质量关。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班

        (三)强化海洋灾害防治

        37.扎实推进第一次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强化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密切关注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等,及时做好灾害监测预警报和应急处置工作。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保障中心

        38.加强对浒苔立体化监视监测,编制2022年浒苔治理工作方案,联合市科技局和相关企业加大海上打捞、卸载、转运等应急处置装备研发,积极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向上争取明确海上转运投放处置模式,打好浒苔处置“主动仗”。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保障中心

        39.落实《山东省互花米草防治实施方案》《青岛市互花米草防治实施方案》,年内完成互花米草全域治理工作。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保障中心

        (四)严格海洋执法监管

        40.建立完善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公安、海警、海事、海关等海上执法机构紧密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从严从重打击违规捕捞行为,依法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渔政处

        41.严格开展执法活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立案处罚率。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渔政处

        42.扎实开展海上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深入落实依港管船、包保责任等工作举措,强化清单式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政处

        43.加大渔船“插卡式AIS”和北斗三代通信终端信息化设备更新力度,提高安全预警和应对能力。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保障中心

        44.杜绝涉外渔业事件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牵头领导: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政处

        45.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渔业出海作业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非法接触外轮从事非法接送外籍船员、转运转载外轮垃圾等非渔活动,坚决做到不容留、不载运疫区人员。严格落实机关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遵守会议活动、离青外出等防控措施,确保机关内部不出问题。

        牵头领导:王晓训、杨克骏

        责任单位:渔政处、渔业处、办公室

        四、扛牢使命责任,更高质量推动海洋发展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46.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总书记有号令、中央有部署、青岛见行动”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牵头领导: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47.坚决落实海洋强国、海洋强省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精准把握国家赋予青岛海洋发展的新定位、新使命,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牵头领导: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48.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坚定历史自信,树立正确党史观,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海洋发展、争创一流、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

        牵头领导:局党组

        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

        (二)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49.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行政决策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程序,做到文件合法有效及时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牵头领导:王晓训

        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责任处室

        (三)进一步推进作风能力建设

        50.大力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把“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推动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大动员”“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治理”“大提升”“大检视”“大总结”活动,以海洋发展工作成效作为检验活动的重要标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持续锻造“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作风能力,凝聚共识、激发动力,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贡献力量。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

        51.以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方式抓落实,强化督查考核,提升行政效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信访包案等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牵头领导:王晓训

        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责任处室

        (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5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

        牵头领导:王晓训

        责任单位:办公室

        53.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筑牢反腐防线,推动形成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牵头领导:孙云潭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