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72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25
市南区政府:
安波委员提出的“关于第一海水浴场增加游客集散临时浮游码头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责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划定特定海上旅游活动区域
2020年12月,我局发布了《关于公布青岛市首批海上旅游活动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起草《通告》期间,我局对青岛市海域海岛资源分布和利用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充分考虑海洋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做到与相关区划规划相衔接,与行业发展相融合,与开发利用现状相结合。主要体现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突出规范化、制度化。海上旅游活动使用海域的区域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本次划定旅游区域总的思路是根据《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我市海上旅游区域特点,在海洋功能区划规划为“旅游休闲娱乐区”的海域内划定“海上旅游活动区域”,并与“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相衔接,确保旅游用海活动符合规划要求、用海行为合法合规。为此,《通告》除公布了海上旅游活动区域范围图示和坐标外,还对在旅游活动区域内开展相关活动进行规范,主要包括:在海上旅游活动区域从事旅游活动,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依法取得许可;从事排他性旅游活动应当取得海域使用权;在区域内已确权的海域使用项目和范围受法律保护;在区域内应当遵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生态红线的相关管控要求。
二是强调科学化、合理化。海上旅游活动区域划定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各方面普遍认为,划定首批海上旅游活动区域,能够满足今后一定时期我市海上旅游活动的空间要求。首批划定的五个海上旅游活动区域分别为:1.崂山风景区东部近海旅游活动区域,自仰口湾至黄山头。2.崂山风景区南部近海旅游活动区域,自崂山头至流清河湾。3.青岛前海近海旅游活动区域,自石老人观光园前至八大峡广场前。4.凤凰岛近海旅游活动区域,自西海岸新区张屯嘴东侧至积米崖,包括竹岔岛周边海域。5.灵山湾近海旅游活动区域。自西海岸新区丁家嘴西侧至龙门顶前。
三是体现时代化、亲民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加激发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对政府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有责任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广泛的海上休闲娱乐空间。首批海上旅游区域主要是近岸海域,还包括一个近岸海岛,既有传统的旅游热点,比如崂山区沿海、市南区前海一线,也有新兴的网红打卡地,比如西海岸新区的金沙滩、唐岛湾等。《通告》的公布,就是要让广大市民群众、游客朋友和涉海项目生产经营者,从空间布局上对海上旅游区域有一个广泛的认知。当然其他海上区域,包括海岛,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依法依规开展海上旅游活动。
二、新设浮游码头办理流程
新设浮游码头为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我局负责对盐田、渔池、半封闭式港池等围海型项目以及海上人工构造物用海十公顷以上不满六十公顷的许可;负责对增殖、养殖、浴场、码头前水域、航道、锚地、旅游、体育活动等开放型项目用海二百公顷以上不满七百公顷的许可。如新设浮游码头,需由用海主体提出海域使用权申请,开展海域使用论证,依法依规办理海域使用手续。
下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市南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合理配置海域资源,服务项目用海需求,助力海洋旅游发展。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马永利,电话:8588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