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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胶州湾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胶州湾是青岛的母亲湾,是青岛形成和发展的摇篮,环湾聚集着港口航运、滨海旅游、海洋生物等蓝色经济产业,对于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胶州湾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胶州湾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细化落实胶州湾保护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胶州湾保护控制线。胶州湾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景观品质不断提升。2020年,胶州湾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73.1%的海域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现将我市2020年胶州湾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胶州湾保护和发展。积极推行“湾长制”,修订印发了《青岛市关于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工作方案》和《青岛市湾长制市级会议制度》《青岛市湾长制信息报送制度》《青岛市湾长制巡湾制度》3项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调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完成《青岛市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将系统建设列入上合示范区建设2020年重点项目进行推进,为胶州湾湾长制实施提供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启动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编制完成《胶州湾湿地保护规划》(2021-2025);组织编制《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目前已完成初步成果,组织编制《青岛市海岸带及海域空间专项规划》,开展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试划工作,现已完成阶段性成果。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切实加强胶州湾和入湾河流的保护和修复,构建以胶州湾为核心,海陆一体、蓝绿交织的生态安全格局;组织编制《胶州湾岸线公共空间规划》,现已完成初步成果。规划以胶州湾生态修复和岸线美化为出发点,通过对岸线及腹地建设条件、土地权属和规划情况进行梳理,形成胶州湾岸线现状整体科学评价;市财政统筹本级预算1500余万元,用于开展胶州湾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及预警预报、海平面动态监控,开展胶州湾环境容量及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掌握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编制胶州湾入海排污口整治溯源与整治方案、开展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等工作,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二)健全保护网络,监测资源环境。胶州湾内21个直排海污染源已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全部入海排污口按照“一口一册”原则建立管理档案。不断加大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力度,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位调整情况,对市级监测站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对胶州湾陆源排污口邻近海域、入湾河口邻近海域、重点开发区海域、主要海洋功能区加密布设站位,制定了《2020年青岛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综合监控胶州湾水质、沉积物和生物环境状况,同时开展了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监测和重点海域典型危化品本底监测。

          (三)坚持陆海统筹,严控污染防治。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污染源头整治,形成陆海同治、河海共治的协同保护格局,全面推动胶州湾管护和治理。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监测和初步溯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经省生态环保厅确认下发的入海排污口进行了梳理与分类,组织沿海区市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和初步溯源技术培训,启动了我市入海排污口初步溯源调查工作,编制《青岛市入海排污口监测和初步溯源实施方案》。开展胶州湾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制定了《胶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0-2030年)》,分解落实各部门、各区市责任,按月调度,季度通报,以保障方案落地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入湾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理念,着重守住“三条底线”,对胶州湾保护范围和入胶州湾河流及其两侧控制区域的项目,依法严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审批。加强船舶防污染管理,强化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船舶的防污染监管工作,加强渔港水域污染防治,推进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和渔船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胶州湾水域环境安全。建立“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全方位构建海域垃圾污染防治的常态化能力。

          (四)整治入海河流,强化生态修复。围绕胶州湾保护工作,积极实施李村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推进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网改造、河道生态补水等工程,完成李村河污水厂改造提标及四期扩建工程。推进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开展李村河流域雨污分流(一期)工程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落实河道生态景观补水项目。实施入海河流河道综合治理。2018年开始实施洋河、跃进河综合整治工程。其中洋河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2.97亿元,治理长度27.19公里,封堵、整治各类非法排污口15处;跃进河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14亿元,治理长度7.78公里,封堵、整治各类排水口45处。结合互花米草分布区的历史生态环境资料,完成互花米草入侵危害评估,制定适合胶州湾互花米草的治理方案。

          (五)严格落实胶州湾保护控制线,确保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环湾各区市、成员单位严格落实《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要求,严禁在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内办理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扩建工程规划许可事项。现行控规中对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体量、建筑退线距离等均严守《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规定,保护胶州湾天际轮廓线和景观视廊。

          (六)严格执法监管,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直排海企业等涉水污染源的环境执法工作。开展对重点排污单位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向海域汇水的流域沿线排污单位非法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存在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单位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海盾”“碧海”“护渔”等环湾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保持环湾执法高压态势。

          (七)组织宣传引导,增强环保意识。加强胶州湾保护宣传,出版《胶州湾历史文化资源》,为胶州湾海洋历史文化资源的整体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纪念活动为契机,以《水法》、《水土保持法》、《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村镇”、“上集市”、“热爱‘母亲河’、保护‘母亲河’”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和沿河群众进行法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胶州湾生态环境意识。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将以构建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生态海湾和海上会客厅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湾区空间布局。注重平台思维、生态思维赋能发展,保护与开发并重,为海洋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完善空间规划,集约利用资源。推进海岸带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整治修复、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提升,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专项规划编制及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划定工作,细化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三区划分,做到海陆统筹、全域规划,使胶州湾沿海近岸的规划更具备可实施性。完成《胶州湾岸线公共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二)严控入湾污染,提高处污能力。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延伸。扎实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强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建立健全河湖湾管理长2020年胶州湾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效机制。

          (三)发挥湾长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湾长制职能,加强工作调度和问题督办,扎实推进工作进展,有效履行各级湾长及各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深化落实《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健全海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切实提升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四)推进整治修复,加强生态保护。落实《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加快推进“蓝色海湾”项目实施,开展海岸带生态安全屏障工程建设,提升海岸带防灾减灾能力。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严禁在胶州湾海域内围填海、采挖砂石、建设人工鱼礁,以及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活动。深入实施渔业资源养护,在胶州湾海域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加强胶州湾保护工作对我市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打造“山、海、岛、城、湾”城市格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要求,指导环胶州湾相关区市和职责部门做好胶州湾保护相关工作,与各区市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保护好青岛的“母亲湾”!



          青岛市胶州湾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