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9-11-25
10月30日、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大勇带领执法检查组对《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通过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对胶州湾的保护。
30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并沿小港湾方向、胶州湾跨海大桥连接胶州段航行至营海,从海上察看胶州湾保护情况;31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青岛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欢乐滨海城项目涉及胶州湾有关情况、女姑口湾西岸岸线整治情况以及大沽河口治理情况。
张大勇指出,《条例》实施五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和实施力度,胶州湾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也存在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没有根本改变等问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胶州湾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彰显我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定力和决心。
张大勇强调,要把握检查重点,坚持依法监管、严字当头,把《条例》赋予的措施手段用足用好,严厉惩处和打击破坏胶州湾的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平台思维”,将胶州湾保护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工作平台,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治现状,加强彼此间的联系协调和工作配合,提高保护管理效率,形成胶州湾保护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依法检查,注重问题导向,加强协调联动,使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