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安排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鲁交城市〔2022〕33号)等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度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安排,现予以公布山东省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细则>。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含分支机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考核大纲(见附件1),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两类人员分别开展安全考核。
考核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公共部分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等;专业部分包括:轨道交通运营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生产实务等。
三、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采用计算机闭卷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为90分钟。
(二)考核合格标准
考核试题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80分及以上。
(三)试卷组卷原则
试题类型包括:50道单项选择题、10道多项选择题、25道判断题和1道案例题,全部为客观题。
四、具体安排
(一)年度安排
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安全考核,计划每季度第3个月的第2个星期一进行考核(即3月13日、6月12日、9月11日、12月11日)。
(二)工作流程
(1)提交考核申请
按照安全考核年度安排,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属企业同意,提交考核申请。
(2)受理考核申请
每季度第2个月底前组织企业汇总提报考核申请,城市交通处业务负责同志具体审核考核申请相关资料,统筹安排安全考核工作。
(3)分批次开展考核
根据考核申请受理情况,分批次组织开展考核。考核采用上机考试闭卷方式,通过组卷软件根据要求随机抽取题库内相应试题,考生交卷后现场告知考试成绩。考试不合格的顺延至下一批次补考。
五、报名方式
2023年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安全考核,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填报、审核报名表,汇总形成《安全考核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将盖章后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城市交通处。考核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六、考核时间地点
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考核申请受理情况,统筹安排安全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另行通知。安全考核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32-88018927。
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根据要求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提交考核申请,并对考核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根据安全考核工作安排及时汇总、整理、提报考核申请。请参加考核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安全考核大纲及题库,及时参加安全考核。
特别提示:本次安全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2023年度).doc
附件2: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报名表(模板).docx
附件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安全考核题库(2023年).pdf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8日